「刪掉。薇薇看到了會不高興。」
是的,我很聽話。
第二天總會準時刪除。
可下一個節日,我依然照舊。
「兒看著呢,請薇薇妹妹多擔待一下。」
誰送的禮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
不高興了。
而我,要的就是這份如鯁在的不痛快。
在他的律師多次調解無果后,周沉最終以『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為由,將我告上了法庭。
庭審中,他提了多年來全部收的銀行流水。
并將我們名下所剩無幾的存款一一列明,試圖證明夫妻確已破裂。
其代理律師更是屢次強調我『缺乏理財意識』『不顧家庭利益』等種種不是,意圖將我塑造一個不負責任的妻子。
我依約出庭應訴。
對于他提出的大部分經濟指控,我皆予以承認;
唯獨否認夫妻破裂這一條。
我在法庭上哭訴:
「老公,即便你在外有了別人、甚至有了孩子,我仍然愿意原諒。婚姻之中本就沒有絕對的錯與對,我只是不愿這個家散了……我請求法院給予我們挽回的機會。」
幾辯論之后,法采納了我的意見,當庭判決:
「原告所舉證據不足以證明夫妻確已破裂,駁回離婚請求。」
自此之后,周沉再也沒有回過家。
他沒有打來一個電話,也未支付任何家庭費用,試圖以冷暴力和經濟封鎖迫使我妥協。
但他似乎忘了。
這樣的日子,我早已獨自支撐了太久。
終于,那個人到了臨產期。
在小綠書上,林薇更新了一條新態。
周沉小心翼翼抱著他們的兒子,眼神充滿初為人父的喜悅和意。
這種眼神,在兒出生時或許見過,但如今早已陌生。
照片的背景里,不僅有婆婆忙前忙后的影,就連那些平日難得一見的親戚們也全都到了場。
原來周沉早已在所有人面前,給了林薇名分和認可。
唯獨我。
還守著空殼般的婚姻苦苦支撐。
這一刻,我是真的,想要放棄了。
可就在垂下目的瞬間,我瞥見了桌上兒的照片。
才十五歲,眼神明亮,未來本該有無限可能。
是,我應該活得獨立堅強、芒萬丈,讓周沉明白離開我是他最大的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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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現實是——我已經四十二歲了。
我把最好的年華、所有的夢想,毫無保留地獻給了這個家。
婆婆心梗,兒生病。
都是我沒日沒夜的陪伴,才換來周沉的萬丈芒。
難道家庭主婦的付出,最終只配換來這樣的結局嗎?
不。
我不甘心。
于是,我開始了接下來的計劃。
3
所以在林薇生產完的第二天,周沉接到了保險公司的電話。
「您好周先生,江遙士申請變更您名下所有保單的益人,需要您本人到場簽字確認,您看什麼時候方便?」
周沉怔了一瞬,語氣驟然轉冷:
「變更益人?憑什麼?憑什麼我的保險?」
保險專員語氣平靜:
「周先生,據合同條款,江遙士作為這份保單的投保人,有權提出變更益人的申請。但該項變更需經您這位被保險人簽字同意方可生效。」
是的,這才是我計劃的第一步。
十八年婚姻,我們早已財產織、利益與共。
這些年來,他不斷指責我不懂儲蓄、不會理財,說我當家十余年卻毫無積蓄ťú⁾。
所以在他眼中,我比不上林薇。
那個 22 歲就可以給家人換大房子的人。
我無話可辯。
因我將他大部分收,都轉了這個家庭的風險保障。
而我,正是所有保單的投保人。
「做夢!我絕不會簽字,別癡心妄想了!」
周沉在電話那端幾乎低吼起來。
我的保險專員并未停頓,從容接話:「好的,您的意思我明白了。既然您不同意變更,江遙士作為投保人也將行使的另一項權利:直接退保。據相關法規,退保無需被保險人同意。后續退保金額會直接返還至投保人賬戶。」
說完,便冷靜地掛斷了電話。
就在下一秒,我的手機響了起來。
是周沉。
電話接通的瞬間,他抑的低吼便沖了出來:
「江遙,你要退我的保?誰給你的膽子?這些錢全都是我掙的,你憑什麼我的保障?」
我靜靜聽完他的咆哮,語氣平靜:
「那就是說還有的聊了?不退保也可以,首先一周至四天你必須回家,盡一個父親該盡的責任!其次兒的食住行,你必須承擔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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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沉的語氣頓時了幾分:
「薇薇剛出院,還很虛弱……你不能這樣我……」
我輕笑一聲,聲音里沒有半分退讓:
「是第三者,就該有這個覺悟。足別人家庭的時候,就該想到這一天不會太輕松。」
電話那端沉默了很久,最終傳來他沉悶的回應:
「今晚我回來再談。」
說罷便掛斷電話。
很好。
我就是要讓那個人月子里不得安寧,要讓悶悶不樂、郁郁寡歡。
晚上,碼鎖驗證功的提示音響起——
周沉回來了。
他連鞋都沒換,徑直走到沙發前坐下,語氣冷:
「江遙,我真沒想到你會這麼趁人之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