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京海前首富任家的幺,五年前,我因職務侵占罪獄。
量刑後,我哭著求父母幫我找最好的律師上訴,可是他們對我的祈求無於衷。
我知道自己的是被冤枉的,我的父母也知道。
不,現在應該稱他們為養父養母。
或許是怕我報復,也有可能是早已不把我當家人。
出獄當天,任家沒有一個人來接我。
四年半的蹉跎歲月,對那個家我早已失頂。
不回去也好。
1
因為坐過牢的原因,我知道自己無法找到一份像以前一樣面的工作。
索,我在路邊找了家面館,干起了勤雜工的活兒。
工資一千八,換作以前,還不夠一頓飯錢。
但我很知足,這一千八,足以讓我在這個繁華的大都市容一個月。
本以為自此不會再與任家有牽扯,奈何逃不過該死的六人定律。
「喲,這不是首富家的千金嗎?怎麼淪落到這般田地。」
說話的不是別人,是我曾經最好的閨於洋洋。
可自從任家真正的千金被找回以後,對我的態度就變了。
我職務侵占的證據,還是提供的。
「哦,你看我這腦子,你現在已經不是千金小姐了,現在任家的千金是我們茹茹。」
「吃面請進,要是沒什麼事別打擾我們做生意。」
我不想和起爭執,更不想理會這種拜高踩低的人。
現在看來,當時無條件對我應該也是有條件的吧,不然也不會在宋婉茹進門後對我的態度急轉直下。
「呵,一個坐過牢的破落戶,拽什麼?」
雖然告訴自己不要在意,可聽到這些誅心話時,心里免不了痛。
我記得於洋洋以前是公司的前臺,因為快人快語,總是得罪人,不人在暗地里給使絆子。
有一次我看見被人鎖在廁所里潑冷水,出獄同,我為懲治了那些人。
我因為工作忙,總是忘記吃飯,便每天準時準點給我送餐。
一來二去,我們便了閨。
我喜歡有話直說和做事細心,便把提為書。
直到宋婉茹聯合東舉報我職務侵占,於洋洋親自向東會提了證據。
那一刻,不甘和震驚充斥在我心里。
然而,自古王敗寇,現在的我不能拿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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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娘見我在門口被纏住,走出來看是怎麼回事。
「裡面忙著呢,趕去,別在這兒懶啊!」
於洋洋抓住機會,趕告狀。
「老闆娘,小心點錢財,人家可是有前科的,就喜歡把別人的東西占為己有!」
老闆娘打量著於洋洋,又看看面如肝的我。
「你想鬧事最好打聽打聽我王快的名頭,趕走,別耽誤老娘做生意。」
於洋洋氣堵,可無論從形還是言語,都不是老闆娘的對手。
於洋洋走後,老闆娘只讓我趕干活,沒說其他。
忙碌了一天,我完最後一張桌子正準備下班。
「任意啊,你等會兒!」
我想老闆娘估計是被於洋洋的話提醒,找準時機和我談離職的事。
「快吃吧。」
老闆娘推過來一碗面,眼里全是溫。
「老闆,您這是?」
當我還在揣測老闆娘是不是先禮後兵時,連忙解釋:
「別張,我沒把那人的話放心上,你就安心在我這里做,一日三餐我都包了。」
「謝,謝謝老闆娘。」
「別客氣,你就把這里當自己家,那個人再來找你麻煩你就告訴我,我幫你趕走!」
四年多以來,除了獄警時刻提醒我好好改造,還是第一次聽到這麼暖心的話。
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但現在我無權無勢,肯定不是故意在討好我。
只是,我想告訴,接下來的麻煩可能不止於洋洋那麼簡單。
2
不出所料,只要於洋洋知曉我出獄,便相當於真個任家都知道了。
不僅任家,還包括我的青梅竹馬秦逸臻。
那個在我高中時候便昭告天下要娶我,建一棟黃金屋把我藏起來的男人。
可是,他現在是宋婉茹的未婚夫。
我以為最先找上門的會是任家,殊不知是秦逸臻。
他假裝面館的顧客坐在外面的天桌。
作為店里唯一的勤雜工,為他點單是我的工作。
看到他的那一刻,我的心作痛。
還好,這些年任家和他對我的不聞不問讓我能在這種時刻控制自己的心緒。
「先生吃點什麼?」
或許是沒料到我這麼生分,秦逸臻有些局促。
「小意」
他頓了半天,問出一句:「這些年你過得好嗎?」
「好的,裡面作息規律,吃喝不愁,白天有工作時間,也有休息時間,晚上還有新聞聯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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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要是沒想好,我把菜單留給您,您想好了再我。」
我很想逃,過往認識的人中,我最不想見到的人就是秦逸臻。
哪個人會想在自己最落魄的時候面對曾經最的人?
秦逸臻抓著我的手腕不放我走。
「小意,你坐下,咱們聊聊!」
「先生,放手,請不要打擾我的工作。」
「工作,你這是什麼工作,你的才華不應該埋沒在這里,跟我走!」
秦逸臻起抓起我的手,拉著我就要離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