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於是,我把幸福的日子騙來了。
但沈嘉憶又一次找到了我......
6
在回 k 市的路上,我打開車窗,將手機丟在高速公路上,瞬間被碾齏。
和我從充煜手裡騙來的兩年的好時一樣,一同化飛灰。
「怎麼,手機裡是有什麼東西怕我看見嗎?」沈嘉憶手肘杵在中控臺上,用手撐著下,滿眼戲謔。
司機適時地升起擋隔板,給我倆留出空間。
只有我們兩個人的閉空間讓我到不適,我攥拳頭,任由指甲嵌進掌心,狡辯:「沒有。」
他像是相信了一般,沒再追問,只將手覆在我的拳頭上,「別掐出來,我會心疼。」
沈嘉憶面前,我幾乎無所遁形。
我不知道我將要面對什麼,可不管是什麼我都要自己面對。
但他只將我一個人丟在香山區的別墅裡,不再見我。
像是暴風雨前的寧靜。
第三天,他讓助手給我送來服,「晚上沈先生讓您陪他參加活。」
皮質項圈,牽連著銀金屬鏈條,以及只能勉強遮住私部位的可憐布料。
在作賤我這件事上,沈嘉憶總能翻出新花樣。
幾乎是沒有猶豫。
我當著助手的面,開始服。
助手清咳一聲,有些不自在的背過去,再轉過來,將一件黑長風搭在我上。
接近兩個小時的車程,助手將車開進郊外山上的一座莊園。
外表看著古樸端莊,裡卻是荒唐可笑。
地下二層天裡,閃爍著異常的彩,肩而過的兔郎侍者,上的布料與我不相上下,未遮住的部隨著行走在五彩斑斕的暈下跳,不過這樣香艷的場面並沒有引起太多的注意力。
畢竟,這裡的侍者無論男,幾乎都是類似的裝扮。
賓客上座,其餘人如同我一般卑賤。
「先生。」助手朝我手,表為難,「不能再穿風了,沈先生說您到了這裡之後,也不可以再直立行走。」
「抱歉。」他似乎有些不忍心。
但我明白,反抗沈嘉憶還不如全盤接收他當下的全部惡意。
我利落地將能遮蓋我全的風還給他,還有牽連我頸間的皮質項圈的金屬鏈條的另一端。
跪下,跟隨著助手的牽引,找到沈嘉憶所在的位置,他被眾人簇擁著談笑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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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的抬頭,讓不人看清了我的臉。
一些老相識,一些新面孔。
老相識噤了聲,表變得有些嚴肅,新面孔不知死活,湊到沈嘉憶面前討好賣乖:「哎呦,這是嘉憶總的新寵,長得還標致。」
沈嘉憶皮笑不笑,看著那人:「張。」
冒著紅的雪茄被塞進那人裡,茲拉聲中帶著燒焦的皮香。
躁的氣氛逐漸平息,直到平靜。
沈嘉憶是個神經病。
有目共睹。
這樣的場面,七年之前屢見不鮮。
「過來。」
我低下頭,朝著沈嘉憶的位置一步一步爬著。
我是狗,沈嘉憶的狗。
只能乖巧地趴在他的邊,等待著他下一步的審判。
不多時,他拍拍我的臉,示意我抬頭。
這樣荒唐狹促的局面,我又看到了那個超級漂亮的演員。
我看到他漂亮眼睛裡的震驚、錯愕與不可置信。
我以為我的自尊早就被沈嘉憶碾齏,沒想到又在此刻突然出現。
問我,怎麼不在兩年前那場意外裡死掉?
我慌忙低頭,想要將自己那練得比城墻還厚的臉皮藏起來。
沈嘉憶卻死死拽著我的頭髮,不肯讓充煜放過我的一窘迫:「你都不知道,你消失的這三天裡,充大明星找你都快找瘋了。」
「我說你是我的小狗,他不信,所以只能他親自來看,你自己告訴他,你是他的小助理呢,還是我沈嘉憶養大的小狗。」
苦。
從嚨深泛出苦水,讓人難以開口。
「路易十四玫瑰。」沈嘉憶踩著我前的玫瑰紋,輕笑出聲,「象征著驕傲尊貴呢,可你是尊貴的玫瑰花嗎?我的小狗演技可真好,能把一個演員耍得團團轉。」
傷口徹底痊愈之後,充煜吻著我口的傷疤,親手為我刺上了這朵路易十四玫瑰。
暗紫的玫瑰在我前綻放,他許諾,這一生將只會鐘我一人。
我沉迷於他的溫、他的炙熱、他的虔誠。
可我沒有告訴他,在此之前,這上刻滿了「賤狗」。
沈嘉憶的賤狗。
我奔波多年,用所有積蓄來做祛疤手,不惜借貸也要洗去的烙印。
我的貪婪,釀了今日的苦。
是我對不起他。
「抱歉,我是狗,沈嘉憶的狗。」實在太苦,苦得我的聲音也帶著哭腔和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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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的回答,讓沈嘉憶鬆了手,允許我低頭。
十九歲的那年,我只不過是吃了隔壁病房小孩兒的一塊蛋糕。
他就將我了栓在走廊。
任我怎樣求饒,也不肯給我一件服。
直到,那個小孩兒出恐懼厭惡的目。
「看吧,也不是真心喜歡你。」是意料之的理所應當。
我知道的,我知道的,沒人會喜歡我這樣卑賤的狗。
我早就知道。
求你了,不要再證明了,不要了。
我整個人趴在地上,手指抖,輕輕拽著沈嘉憶的腳,搖尾乞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