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一年后人們才發現,原來陳殊并沒有跑遠,甚至都沒離開這個小鎮。
……
2000 年夏天,汛期的雨水自山林高傾瀉而下,日復一日地沖刷。
幾塊破碎的殘肢就這樣被沖到大路上,把過路人都嚇壞了。
那是一起殘忍的殺尸案。
由于尸程度不高,尸塊都是大塊的,掩埋的位置也接近,警察順著雨水沖刷的路徑沿山搜尋,很快又找到了幾塊,基本能拼一個完整的人形。
母親去接我放學,我們經過那條路時,正看見警察抬著擔架從山上下來。
殘肢在擔架上拼好了,上面蓋了一塊白布,但邊緣還是出來一些,目驚心。
母親趕遮住我的眼睛,就像當年那焦尸被抬出來時一樣。
但其實經歷過炸一事,我對這種場景的接度已經變高了,看到這尸也并沒有到很驚駭。
只是在母親遮住我眼睛的前一秒,我無意間注意到白布邊緣出的被害人的右手,掉了半截小拇指。
當時我沒有放在心上,只是記得這一幕而已。
警方很快確認了尸份,這被殺害尸的被害人正是陳殊。
尸上只有一致命傷,在頸部,兇是普通的家用尖刀。
尸的兇是劈柴用的斧子,也是家庭常用的。
現場沒有找到兇。
據尸腐敗況判斷,他死于兩年前。
1999 年陳廣被抓前,他的兒子就已經死了。
時隔兩年,陳殊的尸才重見天日。這兩年山間不知刮過多風,下過多雨。這場雨也下了好幾天,把現場沖刷得干干凈凈,找不到有效證據。
當地山多樹人,適合行兇的地方很多,也無法找到第一現場。
那年頭技水平跟不上,警方查案主要還是從被害人的社會關系手,走訪群眾,排查重點人員。
這種查案方式在以前的農村非常高效,因為鄰里關系切,家長里短、新仇舊恨一查便知。
但假如遇到無差別殺犯,這種方法就失效了,因為犯人本不在被害人的社會關系中。
鄰省一個市那幾年連續發生了多起惡犯罪事件,幾個被害人之間沒有集,社會關系都很簡單。犯人隨機下手,是典型的無差別殺。即便在現場發現了犯人的指紋和 DNA,更是在該地區排查了超十萬人的 DNA,還是沒能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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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證據尚且如此,本案都找不到證據,更是難上加難。
重心還是只能放在社會關系上,可本案另一個問題在于,陳殊的社會關系太多太了,幾走訪排查下來,憎恨陳殊的人不在數,有機的人一大把,但都沒有切實證據。
去年省里剛來整頓過,又涉及到舊案的通緝犯,警方十分重視,查案也很審慎,審了很多人,最后都不了了之。
沒有人知道,當年陳殊是怎麼突然失蹤的,最后見了什麼人。
所以這案子,就一直擱置到現在。
陸律師,您手頭這樁發生在 2000 年的殺案,就是我剛才說的案子。
05
鐘洄講了很久,有不是題外話。
我也沒有打斷,始終保持著審慎的態度傾聽。
我想聽聽什麼時候能切正題,也就是我手頭這樁 2000 年的案子。
直到講到本案,我才終于確定,鐘洄確實是這案子的親歷者。
因為有很多沒有公開的案件細節都知道。
尤其是知道尸尸的程度不高,只分了幾大塊,但也不完全是這樣,仍然還會有一些小塊。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尸右手的半截小手指。
我不聲,「你繼續說。」
06
鐘洄的講述(3)——
2000 年,小鎮的山林中發現了陳殊的尸。警方立案偵查,但始終無法鎖定犯罪嫌疑人的份。
時間一晃而過,幾年過去了。
2004 年,我考上了縣城的初中。不算什麼好學校,但起碼出小鎮了。
我一直記得盧警察對我說的話,他我考出去,離開這里。
縣城離小鎮雖然不遠,但也是出走的開始。
陳廣被抓后,煙花廠的規模減了不,母親索辭了工作,跟著我搬到縣城,租了間離我學校近的房子。
很快在縣城找了份新工作,是在電子廠做流水線工人,這讓我們母倆勉強可以維持生計。
很長一段時間,我都無法適應初中的生活。
因為不算好學校,學習氛圍不佳;又因為縣城比起小鎮更開放,同學們興趣的東西很龐雜。
他們會逃課去電玩廳打電,會聚在廁所里唱流行歌曲、煙,有男生打耳釘,有生染紅發……他們用五花八門的方式打發年輕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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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不上流,和他們聊不到一起,只有學習好,因此很快又陷了被孤立的境地。
孤立又很快變了霸凌。
我因為拒絕了某個人想抄我作業的要求,而惹到了一個小團。
放學后,三四個男把我堵在角落里,扇我的臉,撕掉我的作業本,說我老土要給我設計發型,而后把我的頭發剪得七八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