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警察一時間都沒有反應過來。
然而,就在這時,有人進來說:「楊隊,李香蘭自殺了。」
11
李香蘭是我媽的名字。
他們說經不住警方一次又一次的盤問,咬舌自盡了。
可惜,沒有功。
舌頭咬破了,滿都是,
但沒死。
不但沒有死,連說話都沒有太大的影響。
等著出了院,還是需要接審訊。
我不理解地問:「案到底哪里還有疑點?非要死了,你們才不問了嗎?」
警方焦頭爛額。
他們也很害怕,如果我媽自殺功,他們也是有責任的。
到時候,案子沒有破,還多了一條人命。
他們更難理。
很快!
我離開了警察局。
再過幾天,我也接到通知讓我去領回爸爸跟的尸。
當然,已經不是完整的尸了。
的腦袋被砍掉得只剩下一層皮。
爸爸從脖子到腹部,基本都是爛的。
不過,我一點也不害怕。
只要把他們的尸往火葬場一送,燒了灰,往下水道里一撒,所有的一切就都能結束了。
跟著我來的楊隊惋惜地說:「我很同你媽媽跟你的遭遇,但殺就是殺,考慮到你家的實際況,我們局里會承擔你爸爸跟你的火化費用。」
「但這個案子開庭還需要很長時間,你可以先去大學報到,保持手機暢通,到時候,可能需要你出庭作證。」
我點點頭說:「知道了。」
他又問:「你大學的學費湊齊了嗎?」
「按你的況應該可以申請學貸。」
「等你媽媽宣判了,你們家的房子應該是你繼承,但畢竟是兇殺現場,賣或者出租都不太容易,所以,我們局里組織了募捐,湊了點錢給你當生活費。」
他話音剛落下,我就拒絕了說:「我的生活費,我自己會想辦法的。」
「我現在最想做的事是銷戶。」
我重重地說:「我想要一個只有我跟我媽媽的戶口本。」
楊隊「嗯」了一聲說:「這個怎麼辦,我等下給你寫個字條,你照著程序去辦吧。」
我道謝說:「謝謝!」
然而,就在這一刻,有個警過來,激地說:「楊隊,案有反轉,我們查到陳家的電路有問題,這不是激殺,是預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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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警將目落在我的上。
拿出一張超市小票遞給楊隊說:「這是案發三天前陳璋在他家教地點附件買的一瓶酒,價值 600 塊,遠遠超過了他家的正常消費水平,但案發現場沒有找到這瓶酒。」
「送過去化驗的結果,剛剛也出來了,陳老太太生前確實有電跡象。」
「后續尸被刀傷掩蓋,脖子都被砍壞了,我們先為主,認定死亡原因就是外傷,忽略了眼看不到的傷。」
楊隊與其他警察都是大吃一驚,齊刷刷地無數目都落在我的上。
警繼續說:「因為這瓶酒,我們在案發現場發現了電路問題,然后才會想到檢查尸是否有電況的。」
推測道:「我懷疑,有人用這瓶酒當做餌,想要死者電而亡。」
「兇手應該是想要用水電導。」
「但案發現場到都是,水被掩蓋了。」
「而李香蘭砍人的時候,水龍頭開著的水大概就是為了理那瓶酒的。」
「無論是弄壞電路還是用酒當餌、用水導電等,這都不是李香蘭這個農村婦想得到的。」
警犀利的目最終也落在我的上,「能做到這一切的,只有陳璋,李香蘭是在替兒子頂罪。」
「酒瓶怎麼理的?」楊隊不想相信,但又不得不信。
他把小票懟在我的面前,我冷冷地問:「一個小票就能證明是我買的酒嗎?」
我付的可是現金。
那個超市,我也打量過,沒有監控。
「超市里沒有監控,但是超市對面就是銀行,銀行外面的監控拍到了他的臉。」
不等我發問,警就直接解答了我的疑。
「還有,案發當天陳璋家教的那個學生全家出去游玩了,陳璋撲了個空,如果陳璋到了學生家里才知道這個件事,那麼他確實沒有作案時間,但假設他事先就知道學生那天要出去游玩呢?」
「甚至,那天學生全家的游玩,也是他設計的呢?」
「目的就是給自己制造不在場的證明。」
「那只是個 8 歲的小學生,何況案跟他們也毫無關系,警方不會特意去懷疑孩子在其中撒了謊,家長也不會讓自己的孩子陷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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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即便我們查到了這一步,小孩子的話,也無法當做證據。」
警說:「他想得這麼周全,本就不可能是激殺,是有預謀、有計劃的殺。」
想得多周全呢?
還不是被發現了破綻?
銀行距離超市隔了那麼寬的一條馬路,竟然還能拍到臉?
即便此刻的一切,都是警的推測,并不能為證據,但楊隊依舊朝我說:「尸,你暫時不能領走,現在跟我們回警局接調查。」
13
我轉了轉脖子,疏通著抑了許久的緒。
「調查了那麼久,就是為了證明人是我殺的,不是我媽媽殺的?」
我不解地問:「這是為什麼呢?」
「有人認罪不就可以了?為什麼非要繼續往下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