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姐說:“好主意,我喜歡酒吧,到時候就開個酒吧,乾淨的,不找那些推銷酒的孩,也沒人灌酒。誰想喝就喝,不想喝酒也沒人強迫,多好啊。”
我表示同意,生怕朱小姐忘了,幾天後又發短信提醒,這才收到寄給我的拍嬰。我立刻給方剛寄到泰國,讓他有空幫我代賣掉。方剛很高興,連聲稱我運
本章瀏覽完畢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感謝您的反饋,該問題已經修復,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
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感謝您的支持!
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email protected]
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
請不要擔心,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