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面的警察一個在記錄,另一個在電腦上查詢著信息,中途還出去打了幾個電話,似乎在驗證我說話的真實。
等我說完,那個人也掛斷了最后一個電話,走進來皺著眉看我。
「周先生,您在講述這些事的時候,是確保您的這位朋友在場,對嗎?」
我點頭:「是的,但是現在我聯系不上他了,你們要盡快去找他,他有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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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面的警察沉默了一會兒,然后忽然走近撐開我的眼皮看了看。
「冒昧問一下,先生,你最近有吃什麼神類藥嗎?」
「你什麼意思?你是在懷疑我胡編造?」
「先生請你冷靜。」他朝外面揮揮手,又進來了幾位警察,「您認識他們嗎?」
我搖頭,不認識。
「可這幾位就是當天出警的警員,他們說接到您的報警信息后就去了現場,當時您的太太,協助我們檢查了屋子,沒有發現任何況就離開了。」
「我太太?」我徹底蒙了,「我家養的貓都是公的,上哪有個太太?你去的是我家嗎?」
「3 樓第二間,這不是你自己發短信說的嗎?」
我頓時蒙了,因為我家在三樓第三間,當時手機被齊飛搶了去報警,但沒想到他居然發錯了地址。
「不對!可你們留下的那個警察不是說,隔壁昨天就搬走了嗎?」
「留下的警察?」幾人一臉狐疑,「我們昨天沒有警察出警,而且出警人員必須在 2 人以上,我們不可能單獨留下一個警察在那里。」
我張著,徹底說不出一句話。
那我遇到的那名警是誰扮演的?又怎麼會那麼清楚我們回去的時間和力的事?
「而且我們聯系到了齊飛先生,但在他你們宿醉的當晚就醒酒并且離開了,除了昨日去你家看過你,還問你借了錢去買車,其余時間都在公司上班,并沒有你所謂的殺尸。」
「不可能!」
我拍桌站起,眼前開始止不住地眩暈,一個恐懼又巨大的猜想瘋狂地跳出來。
齊飛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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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讓我給他打電話!他現在在哪!我要見他。」
我要出去,卻被幾個警察攔住,把我摁在了桌子上,還拿走了我的手機。
「先冷靜,帶我們去看看你說拋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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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我被戴上了手銬,幾個警察架著我去了那天的臭水,不由分說就開始挖,不一會兒就看到了黑的塑料袋。
有個三十多歲的老警察看了我一眼,揮了揮手,接著一群人就把我帶回了審訊室。
這里的白熾燈一直亮著,我不知道時間過去了多久,一直等到意識開始模糊的時候,保衛室的門才被推開,走進了一位 30 多歲的老警察。
「我李國,你可以我李隊。
「你代的事我都看了,挖出來的尸我們也進行了拼湊還原,但跟你描述有誤的是hellip;hellip;
「里面的尸,有兩。」
我大腦嗡的一聲,這次再也堅持不住,直接暈了過去。
等再醒來,已經在醫院里。
我被安排在單獨的病房里,手上著針管,另一只手上戴著手銬,李國坐在我邊看著資料,聽見聲音才轉過頭。
「喲,醒了。」
「我是被陷害的!」我撲過去抓住他的胳膊,「人真的不是我殺的,我說的一切都是真的,我求求你相信我,我被人害了!」
他了支煙,被護士訓斥后趕掐滅,這才無奈地看著我。
「你暈過去的時候,我們已經按照你說的,去了齊飛的公司,但他這兩天的確是在公司上班,只有晚上去找過你,但你們那附近沒有攝像頭,本找不到他殺的證據。
「還有,另一尸的份出來了,就是 302 的住戶,也就是你的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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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實踐報告來看,他死于前天,也就是你和齊飛宿醉的那天,死于頭部重傷,但這兩尸上的創傷切口都一樣,應該是一人所為。」
一人所為,那肯定就是齊飛啊!那流浪漢的尸就是他剁碎的!
我想解釋,但拿不出任何證據。
李國嘆了口氣,遞給我了一個削得歪七八扭的蘋果:「你家的那一段監控我們看了,被人剪輯過,但丟失的數據無法復原,所以案件只是有疑點,拿不出證據。
「還有你說鄰居殺的事,不是你自己看到的,是聽齊飛說的,但現在他說自己并沒有看到過,也沒有說過那些話,但謹慎起見,我們跟房主通了電話,人家活得好好的,也說沒有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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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能想到什麼嗎?比如那個威脅你們的人,還有那個冒充的警察,會不會是一個人?」
他的話點醒了我,因為即便被威脅這件事是齊飛自導自演,那扮演警的人也一定是跟他一伙的。
那個人會是誰?
李國告訴我,那些拋尸袋上都有我的指紋,并且我自首時也代了案發的所有經過和機,只要齊飛證明他沒有時間作案,那我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我一瞬間沒了力氣,絕地躺在了病床上。
「李隊長,你覺得兇手是我嗎?」
李國拿出一支煙在鼻子底下聞,低著頭掃了我一眼。
「我只看證據,但目前能證明你是兇手的證據也不夠,所以我保持中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