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說我再這樣下去,可能會直接猝死,這都是因為你兒子的私心造的!」
「是你們欠我,不是我欠他!你怎麼有臉說我做事絕!」
「我付出了這麼多,失去了這麼多,他不該給我補償嗎!」
婆婆再說不出什麼。
抬頭看到紀時序一臉復雜地看著我,我理都沒理他。
越過他先一步走出去,上了警車。
幾個朋友已經先一步被警車帶走。
擔心我一個人承不住。
沈逸塵和警察商量,他陪我一起去醫院挖孩子的尸。
有他坐在我旁邊。
一路上,同車的紀時序什麼都沒說。
孩子被紀時序用保鮮裹著,埋到了醫院花園裡的一棵銀杏樹下。
看著小小的一團從土裡挖出來,我瞬間淚流滿面。
回到警局,法醫第一時間做了尸檢。
知道我緒不好,警察讓我等著結果出來再做筆錄。
三個小時後,警察把尸檢報告遞給我。
上面顯示,孩子確實是因病亡。
雖然排除了他殺的可能。
但紀時序依舊會因為理尸的不當方式到罰。
把自己的私生子讓我養,還登記到我名下。
紀時序的這一做法,竟然不算違法。
知道我心裡膈應,做筆錄的警好心勸道:
「法律上對這方面確實沒有明確規定,不過雖然法律懲罰不了他,輿論卻可以,看你想怎麼理。」
折騰了大半天,回去時天都黑了。
我把家裡的鎖換了碼,刪掉了除我以外所有人的指紋。
晚上十點,門鈴被按響。
可能是怕我不開門。
按門鈴的同時,外面的人還在喊著:
「沐沐!快把門打開!媽知道你在家!」
看到風塵仆仆,本該在外地旅游的爸媽,我蹙了蹙眉:
「你們怎麼這個時候回來了?」
我媽的眼睛腫得厲害,聞言帶著哭腔道:
「出了這麼大的事,我們怎麼可能玩得下去!要不是逸塵給我打電話,你是不是打算一直瞞著我們!」
聞言,躺在沙發上的我,抬起胳膊遮住眼睛,什麼都不想說。
爸媽之所以會在這個時候出去玩,是因為前幾天我們剛吵了一架。
生了孩子後,他們和所有人一樣。
只要孩子哪裡出了問題,就覺得是我的錯,是我沒照顧好。
我沒有多,大多數時候樂樂吃的都是。
Advertisement
就這,但凡我吃點甜品,我媽就要數落我。
說我這麼大的人了還饞,說我不顧孩子死活。
公婆不理解我帶孩子有多艱難,我能接。
但我不能接自己的爸媽在我生下孩子後,就不把我當人。
8.
我跟他們說樂樂不好帶,我力大,不舒服。
只有吃點甜品,我的心才能好一些。
而且我問過醫生很多次,就我的量而言,吃甜品對孩子本就不會有什麼影響。
可我媽不聽。
覺得一切都得為孩子讓步。
說樂樂難帶,都是我懷孕時造的孽。
說我力大,是不會自我調節。
我在的眼裡,就是一個照顧不好孩子,還把自己的生活過得一團糟的廢。
又一次因為一件小事發生爭執後,我徹底發了。
我爸平時基本不會參與到我和我媽的爭論中。
但那天他破天荒的開口,不停地在一旁附和我媽說的話。
我把他們趕走了。
一氣之下,我媽報了個旅行團。
說以後絕對不會再說我一句。
無論我遇到什麼問題,都不要再找。
這一樁樁一件件的事,把我得不過氣。
我不用想都知道告訴他們後,我媽會說什麼。
既然他們永遠無法站在我的角度考慮問題,那我為什麼還要費那個勁?
見我對說的話沒反應,我媽哭了:
「沐沐!媽知道你了委屈,你有什麼話就說出來,別一個人憋在心裡……」
的哭聲,因為我嘲諷的眼神頓住了。
「委屈?原來你知道,我也是會委屈的啊。」
聽到這話,我爸嘆了口氣。
「沐沐,回來的路上你媽一直在哭,我知道你埋怨我們之前不理解你,是我們做錯了。這不,知道樂樂不是你生的,我們立馬就趕回來了,這次不管你做出什麼決定,我跟你媽一定會支持你!」
其實他們在與不在,對於我來說區別不大。
以我對他們的了解,知道我要和紀時序離婚,他們多半會勸和。
其實和紀時序談之前,我對結婚生子一直是可有可無的態度。
我喜歡錢,我喜歡靠自己的能力,讓存款一點一點上漲的覺。
可我爸媽不理解。
他們不停地在我耳邊說結婚的好。
Advertisement
說人是群居。
不結婚,不生孩子,這輩子都不完整。
聽得多了,我的想法也慢慢鬆。
和紀時序在一起五年,我爸媽一直在催我們趕結婚。
結了婚後,也是我爸媽不停地催我早點生孩子。
雖然最終的決定都是我做的,有什麼結果也都是我該承的。
但不可否認的是,我爸媽在其中出了不力。
「你們走吧,我想一個人靜靜。」
平時聽到我說這句話,我媽絕對要說我不知好歹。
可是今天,利索的起,一句廢話都沒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