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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置若罔聞,甚至跟在後面應聲:
「媽媽壞!還想把我的房子搶走給妹妹!讓我以後娶不到老婆!」
「媽媽就是偏心眼!死媽媽壞媽媽!」
我腦中的那弦「啪」的一下,斷了。
「我算是明白了,你們今天是在這等著我呢。」
我甩開老公,扶著額頭冷笑。
目轉向老公鄭天佑:
「鄭天佑,房子的事,你沒有什麼要和我代的嗎?」
「我媽給我的房子,我本來打算過戶到兒名下,怎麼就突然變鄭霽的了?」
周圍一靜。
我能覺到周圍親戚詫異的目在我們上游移。
原本我不想在這麼多人面前說這事。
不過現在,去他的吧,都這樣了還要什麼面子?
鄭天佑臉上心虛一閃而過,但很快又理直氣壯起來。
「我送給兒子的,怎麼了?那是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我有權置!再說了,那又不是別人,是你的親兒子!你這個當媽的給套房子給唯一的兒子,有什麼可計較的?」
我笑了:「怎麼?你爸媽不是早就說了,他們那套房子給鄭霽麼?你們那套給兒子,我的給兒,有什麼問題?怎麼現在是兩套房子都是兒子的,你有想過兒嗎?」
鄭天佑不耐煩道:
「孩子要房子有什麼用?等以後長大,嫁人就能有房子。咱們兒子一樣嗎?他以後是要提供房子的那一方!當然是給他越多,孩子以後才越有保障!」
他這番話,看來是說到不人心坎上了,周圍親戚們紛紛出贊同的表。
鄭天佑見狀,更是緒激昂。
滿臉憤憤不平地道。
「不是我說你,垚垚還這麼小你就張羅著給置辦房產,我們兒子呢?你有沒有想過,霽霽才是那個真正必須有房有車的!男孩!」
「你知不知道男孩沒房子,在這個社會都不會被當人?更別提現在那麼多年輕姑娘天惦記男方的家產,老實人稍有不慎就可能被生吞活剝。」
「有需求的你看不見,反而先給不需要的置辦,你還說你不是偏心,不是重輕男?!我看你簡直是病態了!」
艸了。
真是沒救了。
我現在終於明白,或許我一直以來的思維都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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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對於習慣了特權的人來說。
平等就等於是迫。
看到鄭天佑一家直到現在都這麼振振有詞,我終於沒有任何猶豫。
掏出手機翻開圖庫,找出幾天前準備好的照片。
「我看你是吃定了我不敢報警,讓你把房子還回來。」
我表面平靜,牙齒卻咬得咯吱作響。
「但不好意思,可能我之前表達有誤,讓你有了誤會。這套房子不是我媽送給我的,而是賣給我的。總價六百萬,我當時沒錢,所以給我媽寫了欠條。」
「既然這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這房子產生的債務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吧,老公?」
「既然你已經置了房子,我就當你認了這債。一共六百萬,我們一人一半。」
「所以,你欠我媽的三百萬,打算什麼時候還?」
10.
上大學的時候,我無意間刷到過一名律師分的真實案例。
有一對夫妻,婚後一直住在男方母親名下的房子裡。後來破裂離婚,男方背著妻子和母親補了一份《租房合同》,約定了高額的租金。
據我國法律規定,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其中一人以個人名義對外欠下債務,且債務是用於夫妻雙方共同生活。
那麼,即使另一方對債務完全不知,也沒有簽過任何債務合同,這筆債務最終都由夫妻共同承擔。
於是,這名丈夫巧妙的運用法律,與自己的母親配合,讓毫不知的妻子背上了高額債務。
看到新聞時,我先是震驚,接著是唾棄鄙視。
那時,我沒有想到,未來有一天我也會把這樣的手段用在自己的枕邊人上。
鄭天佑聞言,臉大變。
一把抓起我的手機,翻看相冊。
而他看到的,只有一張張滴水不的合同與借條的截圖。
鄭天佑越看臉越難看。
接著他抬起頭,死死地盯著我。
我笑著聳肩:「你可以刪除照片,反正合同和欠條都在我媽那裡。」
「我告訴你,既然你已經做主把房子轉到了兒子名下。那這債,你是背也得背,不背也得背!」
驚天反轉。
其他人終於聽懂了我的意思,婆婆不可置信地尖了一聲。
而公公,氣得不上來,用力地敲了敲拐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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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隨即,他就面青白,捂著口倒了下去。
「……爸?爸!爸你怎麼了!」
親戚們一團,有人在一片慌中撥打了急救電話。
11.
公公高住進了醫院,婆婆哭天抹淚的照顧他。
至於我,帶著兒搬出了家。
不到一周,鄭天佑就分乏,忙得疲力竭。
打電話給我時,他咬牙切齒:
「你到底想怎麼樣!爸被你氣得住院,兒子也沒人管好幾天了!」
我笑著道:「三百萬。我限你一個月還清,否則我會打司申請強制執行。」
「張桔!」鄭天佑暴怒,「你他媽是不是瘋了!」
「為了你那個寶貝兒,你要把這個家攪散才高興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