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向老闆道歉:來了月經,座椅上沾上了許跡。
老闆不疑有他,因為李訴心手上還提著一個黑塑料袋,裡面裝著衛生用品。
同時李訴心多帶了一個鼓鼓囊囊的大包回來。
這與李訴心本人的證詞也對得上:為了保護陳友康,將帶的床單帶了出來,最後扔到了網咖附近的垃圾理站。
柴思玲又開始不停地翻看新發現現場的勘察結果。
警犬在程友康家不遠的後山找到了一被埋在深坑裡的。
經面部特徵與 DNA 比對後,確認為程友康。
法醫報告指出,他脖子上的幾道致命傷來自鈍,從傷痕切面來看,很像死者跪在地上,而後兇手從高以鈍大力撞擊脈。
結合李訴心證詞「房間裡有帶床單」這一細節,可得出行兇過程極可能是兇手站在床上所完的。
但程友康面對什麼人時,可能會無防備地跪地任其撞擊呢?
柴思玲不認為程友康真會對李尚青言聽計從。
不然為什麼他要收養李訴心,並在這二十年都將保護得很好?
他與那位假李尚青,價值觀並沒有那麼合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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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同屬刑偵隊的小金在對面坐下。
「柴姐,你在看什麼?很明顯了吧,就是假李尚青殺害程友康後,用程友康的手機給李訴心發了資訊。」
他慨:「這個李尚青可真是個很擅長偽裝份的兇犯吶,如果我們沒找到,而是按照程友康殺的方向追查下去,他只需要用自己原本的份逃亡,就可以金蟬殼、逍遙法外了!」
「不過現在有李訴心提供的畫像,我們找到他,應該也只是時間問題。」
柴思玲搖搖頭:「我覺得有哪裡不對。」
又把資料翻回去,視線停留在網咖老闆證詞上:李訴心回來的時候,外套最上面有顆紐扣丟失,但衫並不顯凌,也沒有染上泥土的髒汙。臉上有些風霜,該是騎車趕路的痕跡。
好像一切都很正常……握拳頭。
小金笑:「柴姐,你的直覺向來很準確,但這一次,邏輯和證據鏈都連上了,程友康指甲裡也有李尚青 DNA 的殘留。除了他,還能有誰呢?現在我們的當務之急,是查清兇犯真正的份才對,總不能讓當年害者的名字繼續被用在殺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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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思玲坐直了子。
「你說的有道理,我們是該早點還李訴心一家一個公道。但是……」
問道:「一個剛剛得知自己世、且與滅門仇人共同生活了二十年的孩,的崩潰、的憤怒,是可以那麼冷靜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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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恨不得晃醒。
「柴姐,你還是懷疑早就知道滅門的事,才想了辦法殺復仇?」
「你要知道,這是不可能的!首先,的不在場證明雖然不算完,但——」
小金站起來,在白板上寫下幾個數字。
「離開網咖的時間是一個小時十二分鐘,我們模擬過的,來回騎小電驢的時間最快也要花掉三十六分鐘,剩下最多三十六分鐘,哪怕我們算四十分鍾,也很難完殺死年男人然後拋到後山這個行為。」
小金繼續分析:「況且,真要復仇的話,會單單殺害程友康嗎?肯定要把兩個人,尤其是對有非分之想的李尚青給弄死啊。殺兩個大男人,那更費勁了,時間絕對不夠。」
柴思玲冷不丁地問:「如果程友康幫助呢?」
小金一個激靈:「怎麼可能?柴姐,就算程友康對李訴心真有父誼,那他也該知道李訴心殺完李尚青下一個就是自己啊!誰會做這麼傻的事。再說,你別忘了。」
他再次重復:「監控就是最有力的證據。不可能在四十分鍾之完殺拋、挖坑埋坑、再回家收拾現場帶走床單……等等等等那麼多力活。你別忘了,再出現在網咖時,不僅神如常,服也穿的是同一件。」
「但是有一點,回去時外套上了一顆紐扣。」
「這是一個懷疑的方向,但無法直接證明換過外套。最重要的是,時間怎麼算都不夠,除非有另一個人幫完行兇的全過程,柴姐,你能想出這樣一個人嗎?」
柴思玲神萎靡下來。
抱著,盯著白板上李訴心那張可得像個年畫娃娃似的週歲照。
突然,一個大膽的念頭如同閃電般劈中了。
「小金!」柴思玲聲道,「當年害者真的只有一個兒嗎?我記得李相櫻和李尚青就是一對龍胎,那他們家該有生雙胞胎的基因,你說,李訴心會不會有個雙胞胎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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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失笑,死命地搖著頭。
「您的想象力實在是太富了。當年不是您親自走訪鄰居的嘛?檔案裡全寫得清清楚楚,李相櫻除了腹中胎兒外,只有一個兒。」
但秉持作為刑警的嚴謹,他還是認真分析著:
「當然,在那個時代,也有孩生下來就送養的可能。可鄰居都說小訴心從出生以來就長得人見人,誰看到都要抱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