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虞婭文和虞之沅終于妥協。在程悅的見證下,我們簽署了協議:我獲得老房子30%的產權(虞婭文保留70%),新房子歸虞之沅,存款三人平分。作為換,我不追索過往贍養費,他們也放棄對母親臨終願的法律主張。
「青,媽的後事……」虞婭文簽完字,試探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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