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因為你當初迎娶我的五金,就沒一件是真貨!我把一堆廢銅爛鐵保管至今,為的就是歸原主啊。」
「放屁!我怎麼可能給你假金子?」
陸沉瞬間暴怒。
我冷眼看向他:
「陸沉,承認自己無能沒什麼大不了。你要相信,你的婦的是你這個人,不是你的錢。」
下一秒,法敲響法錘:
「原告請舉證金子的來源、購買記錄、經手人。」
於是,案子不得不停止,然後重新收集證據。
除了咨詢當年的經手人,還得找到那些早已模糊的金發票。
所以這就牽扯上早已土的婆婆。
回到家,陸沉一把攥住我:
「江月,你他媽夠狠!用一堆假貨讓我把房子過戶到兒名下,你這就是詐騙!」
我瞥見他口袋裡著的筆,微微一笑:
「論狠,誰人比得過你?婚出軌,轉移財產,還想把我最後一點東西都榨干,陸沉,你連狗都不如。」
他雙眼微瞇,牙齦咬得吱吱作響:
「好!很好,既然你這麼想分攤我的債務,那隻能如你所願。」
說完,他甩離去。
第二次開庭被排在了三個月後。
如今,婚暫時離不了。
可那套房子早已白紙黑字,歸屬明確。
既然房子已經落兒名下,那就沒有裝的必要了。
他用三百萬債務把我一同拉下了水。
而我轉給他的一百二十萬,同樣是我名下的個人債務。
3
這要歸功於他這半年為我心打造的完流水。
那持續不斷的三百萬資金往來,讓銀行係統將我判定能力極強的優質客戶。
因此我才能以個人名義,順利地從銀行獲得百萬授信。
卡裡真正的積蓄,早已為兒購置了教育基金。
現在,就看誰能證明自己手中的債務更真實,誰的機更不堪。
我用最快的速度注銷了其餘銀行卡,並將房子委托出租。
此刻我已經不怕了。
無論他再制造出多債務,都與我無關。
因為,從我們正式起訴離婚的那一天起,法律上就已劃下了一條清晰的責任線。
後續花費只要無法證明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便只是他陸沉的個人債務。
而我不同。
我照顧兒所產生的每一筆花費。
都是在履行我們作為父母的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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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筑起的是毀滅的高墻,我構建的是守護的堡壘。
這場仗,我怎麼可能會輸?
我的一百二十萬債務申請先息後本還款方式,每月僅需支付三千多利息,本金則有三年的緩沖期。
而舊房租金剛好三千。
這意味著,接下來的三年裡,我可以用租金完地對沖掉這筆債務利息。
而三年後,兒將會年,房子也可自由買賣。
時間,第一次站在了我這邊。
足以查清陸沉那巨額債務的謊言。
隨後,我租了個地下室。
並將陸沉的電話移給兒班主任。
告知校方,後續所有事務請直接與孩子父親聯係。
畢竟,白紙黑字,養權已不歸我管。
他瘋狂聯係我未果後,用一切人脈找到我的住。
再次與他相遇,竟是在半月後。
他整個人的氣場都變了,顯得格外頹廢。
「江月,」
他幾乎是咬著牙:
「我可以撤訴,金子的事也一筆勾銷。但你必須配合我,把兒名下的房子過戶回來。」
我微微勾,迎上他急切的目:
「兒的養權都歸你了,一套房子在誰名下,又有什麼關係?」
陸沉的耐心逐漸耗盡:
「我去房管局問過了!未年人的房產易必須父母雙方共同簽字!你早就知道是不是?」
我看著他氣急敗壞的樣子,緩緩搖了搖頭:
「這些都不是重點,陸沉,我只有一個問題,那些本該屬於我名下的共同財產,究竟去了哪裡?」
陸沉眼神一虛,結不自然地滾了一下:
「公司資金周轉困難,其實我早已不敷出……」
我靜靜地注視著他。
不是沒懷疑過他出軌,甚至重婚。
但時間有限,我必須爭分奪秒。
我們目前手裡沒有夫妻共同財產。
橫亙在我們中間的,只剩下冰冷的債務。
此時我再找他出軌的證據已經沒有意義了。
而我能握在手裡的,只有兩樣:
孩子的未來,和那套房子。
這才是我要守護的全部。
隨後我堅定轉,不再聽他一句廢話。
他迅速上前,攔住我的去路:
「江月,我勸你想清楚!下次開庭還有不到兩個月,你必須向法庭證明那五百克真金的下落!如果拿不出證據,你就是詐騙!這是刑事案!看在夫妻分上,我才給你留了餘地,別我把事做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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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停下腳步,無奈地笑出聲:
「事到如今,你還在深井裡看世界。需要向法庭證明這金子是被我調包的人是你。」
「而我,我給你的,就是你當年送給我的原,金子在我手裡存了十多年,保險箱碼你我了然於心,真正被債務到絕路的,是你陸沉。」
「數年來,我江月何時為錢折過腰?我有什麼理由,去那筆屬於兒的黃金?你別忘了,在離婚期的最後一刻,是我拿出一百二十萬為兒守護了財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