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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人,對方所有關於『真金』的陳述,都基於一個前提,那份離婚協議是有效的。」
法點頭。
我繼續道:
「現在我申請對這份離婚協議中,陸沉的簽名進行筆跡鑒定。」
此話一出,陸沉及其律師全部愣住。
因為這與黃金案毫無關聯。
此時我再次提一份關鍵證據。
陸沉簽署的借款合同。
「法大人,這份《借款合同》是追債的人落的,但這兩份文件,筆跡卻截然不同,因此我懷疑,至有一份文件上的簽名,並非他真實意願簽下的。因此,我需要申請進行科學鑒定,以查明真相。」
「反對!」
對方律師猛地站起:
「審判長,對方這是在惡意拖延訴訟,混淆焦點!本案審理的是黃金欺詐,與筆跡毫無關聯!拿不出黃金的證據,就想推翻一切,這是聲東擊西!」
法目投向我:
「被告,你是否清楚,筆跡鑒定將導致案件中止,耗費大量司法資源和時間?」
我迎向法的視線:
「我非常清楚。但法律的公正不應建立在虛假的文件之上。若基礎協議的真偽存疑,那麼之後所有關於黃金的爭論,都將是空中樓閣。」
法與旁的審判員低聲換意見後,做出了裁決:
「由於被告對作為本案核心證據的真實提出質疑,並提供了對比樣本,其鑒定申請符合法定程序。本庭予以批準。」
「現宣布:本案中止審理,立即啟筆跡鑒定程序。待鑒定結果出後,再行開庭。休庭!」
6
法槌落下,一錘定音。
走出法院大門,有些刺眼。
陸沉幾步就追了上來,一把拽住我的手臂:
「江月,你他媽竟敢玩這種下三濫的手段!你以為這樣就能贏?等結果出來,我不要你把房子吐出來,我還要告你誣告,讓你進去踩紉機!」
我緩緩地回胳膊:
「陸沉,你好像總是搞錯一件事。」
「我從沒想過要贏你,做的這一切,只是為了讓你原形畢而已。」
說完勾勾:
「別忘了,我這段時間一直在做的,就是為了把更多人拉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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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我不再看他那張扭曲的臉,轉走向路邊。
兩個月,足以讓所有真相浮出水面。
筆跡鑒定的結果很快出爐。
兩份簽名均出自陸沉本人。
這個結果在我預料之中。
手機響起,是律師的電話:
「筆跡是真的,我們要求下一步審查那三百萬。傳喚債權人到庭,他那個債主,敢來法庭對質嗎?」
「下一次開庭,將是最後一戰。」
「您準備好了嗎?」
我看著玻璃上自己清晰的倒影:
「我一直在準備著。」
從他將我推下深淵的那一天起,我走的每一步,都是為了爬上來,然後再把口親手封上。
7
第三次開庭,時間又過去了兩個月。
陸沉的律師依舊試圖將水攪渾,反復強調假黃金事件。
但我們早已跳出幻境,直達本質。
「審判長,我們只有一個問題請被告回答,今年一月三日,我當事人轉你賬戶的一百二十萬元,你用於償還了哪一筆債務?請出示還款憑證。」
法庭瞬間安靜。
陸沉臉一僵,他邊的律師立刻接口:
「款項用途與本案無關……」
「有關。」
我方律師沒有給他息之機,當庭舉起之前那份借款合同:
「陸沉曾以被高利貸債為由,脅迫我簽下協議並支付此款,直至此時,時間已經過去了九個月,請出示銀行流水,並正面回答問題:錢,究竟還給了誰?」
陸沉立刻反應過來:
「當然是還給了借款人。」
「是嗎?」
我方律師繼續追問:
「合同原件在此,出借人賬戶信息一目了然。已經驗證過親筆簽名,九個月過去了,這 120 萬,您確定按照合同匯了此賬戶對嗎?」
陸沉結滾,緩緩的點了點頭。
李律師角微勾:
「那麼,在這九個月裡,債權人為何仍上門對我當事人進行暴力催收?一個收到了 120 萬還款的債主,會這麼做嗎?」
他拿起一份錄像截圖:
「由此可見,那所謂的債務,從頭到尾,就是一場針對我當事人的、徹頭徹尾的騙局。」
陸沉了,沒能說出一個名字。
法敲了下法槌:「被告,不要回避問題。」
陸沉的幾不可察地晃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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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需要核對一下記錄,錢肯定是還了。」
法當庭諭令陸沉,限期提該 120 萬元的詳細去向證明,並傳喚債權人下一次到庭。
如果他無法說明去向:
那這 120 萬必須返還,且其誠信徹底破產,300 萬債務自然不被採信。
如果他謊稱用於其他開支:
他必須提供證據鏈,而這在短時間極難偽造周全。
如果他聲稱還了債:
他必須提供收款憑證,並解釋為何還款後債權人仍暴力催收。
再次休庭。
陸沉二人在走廊盡頭攔住了我們。
「江士,李律師,司打到這個地步,勞師眾,花費巨大。雙方都心俱疲,何必兩敗俱傷?陸先生願意在條件上大幅讓步,我們是否可以談談和解?」
我順著他的目看向旁邊的陸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