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瘋了一樣撥打陳沉電話,無人接聽。
我又撥打婆婆的電話,響了許久之後終於被接起:
「孩子呢你們在哪兒」
「我們帶他出來散散心......」
「在哪裡散心我才是孩子的母親,你們憑什麼不讓我見孩子!」
「......信號不好,先掛了啊。」
電話直接被掛斷,再撥,已是關機。
不過兩天的功夫,法院的傳票就寄到了我的公寓。
案由:離婚糾紛,及子養權爭議。
終於——來了。
庭審那天,陳沉和他聘請的英律師,西裝革履,從容不迫。
他們拿出厚厚的照片、視頻,展示著孩子和爺爺其樂融融的畫面。
「審判長,孩子出生後主要由我的當事人父母照顧,形了穩定的生活環境。」
「被告作為孩子的母親,缺乏基本的責任心。」
「我的當事人學歷更高,收穩定,能提供優越的質條件和教育環境。」
我坐在被告席上,默默地閉上眼。
兩年多的付出,在他們心編織的證據鏈前,顯得如此蒼白無力。
房、車是他的婚前財產,婚後由父母的名義償還貸款。
存款,早已被他以贍養老人等名義轉移得一干二凈。
「千萬不要低估人的惡。」
我終於讀懂了這句話的真諦。
此時我看向眼前的男人,緩緩勾起。
急什麼
故事,才剛剛開始......
4
「審判長,」
我抬起頭,語氣平靜:
「對方指控我的罪行——我認。」
法庭一片細微的嘩然。
「我不是一個完的媽媽。我將半歲的孩子送去了爺爺家,我確實為了那每月可憐的五千塊,錯過了他一年半的長。」
我拿起上一次的判決書:
「可是陳沉,上一次在這裡,你親口說你這個家,孩子,懇求一個機會。如今你卻告訴我,已破裂那麼我請問,你的保質期究竟是多久」
對方律師立刻起:
「法!我的當事人正是因為無法忍原告將質置於家庭之上,將工作置於親子關係之前......」
我輕輕打斷他:
「律師先生,您說得對,現實和理想確有差距。結婚前,我以為我嫁的是一支績優,能為我遮風擋雨。婚後才知道,原來是支乞丐,風雨都是他帶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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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兩千的生活費,我毫無怨言地扛了兩年,變賣首飾,支信用卡。既然他的收也就這個水平了,不如我們換換讓他辭職回家,全天候照顧孩子,我一個月給雙倍生活費,如何」
陳沉雙眼微瞇,明顯對我的反駁始料未及。
我不等他的律師開口,拋出了最後一個問題:
「陸沉,您的律師能言善辯,邏輯縝,一看就價格不菲。真羨慕您,有能力請到這麼優秀的專業人士。不像我,收微薄,所有的錢都花在了孩子上,出庭兩次,連個像樣的律師都請不起。」
我微微勾:
「所以我想問您,在這場婚姻裡,為什麼您寧願把大把的錢花在律師費上,用來對付您的妻子,卻不願意將孩子的生活費提高一點點呢」
對方律師迅速起:
「審判長,請不要被對方換概念,本案的核心是子養權。對方已當庭承認,在孩子僅半歲、最需要母親時,主將其送走。這充分證明不適合養孩子。」
法看向我:
「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我點頭,出另一份證據:
「這是陳沉過去一年的出差記錄,共計 248 天。我陪伴孩子的時間,是他的三倍以上。」
接著,我舉起孩子的病歷:
「孩子送祖父母家照看僅七天,就因重癥肺炎院。對方聲稱的環境穩定,就是讓兒在寵髮環繞、老人疾病纏的環境裡掙扎求生嗎」
話音剛落,我注意到對方律師快速與陳沉換了眼神。
「審判長,我方需要時間核實這份醫療記錄的真實,申請休庭。」
法槌落下:
「休庭三十分鐘。」
我長長呼出一口濁氣,才發現手心早已一片冰涼。
休庭間隙。
陳沉帶著他的律師穿過走廊,在我面前站定。
「談談」
我盯著陳沉,強忍住心中的委屈:
「陳沉,沒想到過了這麼久,竟是在法院見面。」
男人煩躁地一擺手:
「來這套。婚我離定了,再掰扯下去只會兩敗俱傷。這樣吧,你說個數,我可以在能力範圍補償你。」
我極輕地呵了一聲,笑聲裡滿是被他碾碎的信任:
「早這麼說不就完了為什麼非要搞這個局面之前看你那麼困難,我甚至想過哪怕不做任何補償,我都不會為難你。可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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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目掃過他旁價格不菲的律師:
「既然都已經走到這一步......三百萬吧。錢到賬,我簽字,從此恩怨兩清,既往不咎。」
「三百萬!」
二人同時驚住,陳沉的臉上寫滿了荒謬:
「林薇!你這是在做夢!你怎麼不去搶」
我懶得再多費舌,干脆利落地轉,拉開門走了出去。
談判在瞬間崩裂。
5
再次開庭。
當對方律師還在喋喋不休地強調我缺乏責任心時,我平靜地向法示意:
「審判長,我有新證據提。」
那是一沓厚厚的信用卡賬單流水,被我心整理冊。
我抬起眼,視線掠過臉微變的陳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