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是真的怕了。
我走到臺,關上落地窗。窗外是城市的萬家燈火,璀璨又冰冷。
「罷手?」我輕輕地反問,「從頭到尾,都不是我在主攻擊。我只是在正當防衛。」
「我錯了……晚晚,媽真的錯了……你原諒媽這一次,好不好?」電話那頭的,甚至帶上了一哀求的語氣,「錢……那二十萬,我們砸鍋賣鐵也還給你……你撤案,好不好?別讓你哥的工作丟了,別讓你媽去坐牢……」
聽著遲來的懺悔,我的心里,卻生不出一一毫的容。
太晚了。
如果在我小時候,因為績比哥哥好而被打罵時,能有半分愧疚;
如果在我掏空積蓄給哥哥買房時,能有半分心疼;
如果在打安安那一掌時,能有半分悔意;
我都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
可是沒有。
的所有妥協和退讓,都只是因為害怕承擔後果,而不是發自心地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媽,」我的聲音平靜得像一潭死水,「錢,我不要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似乎沒想到我會這麼說。
「那二十萬,就當我買斷了這三十年的養育之恩。」
「你……你什麼意思?」的聲音里充滿了不安。
「我的意思很簡單。」我深吸一口氣,然後緩緩吐出,仿佛要將中所有的沉重和抑都一並吐出。
「從此以後,我們斷絕關系。」
「法律上,你依然是我的母親,等到你喪失勞能力,我會按照法律規定的最低標準,支付我的那一份贍養費。我會把它打到你的卡上,一分不會。」
「但是,除此之外,我們之間,再無瓜葛。不要再給我打電話,不要再來找我,不要再以任何形式出現在我和我的家庭生活中。」
「我們,再也不是母了。」
我的話說完,電話那頭是長久的、死一般的沉默。
我甚至能聽到重而抑的呼吸聲。
過了許久,聲嘶力竭的哭喊聲才從聽筒里發出來,尖銳得刺痛了我的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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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晚!你怎麼可以這麼狠心!我是你媽啊!你怎麼能說出斷絕關系這種話!你會遭天打雷劈的!」
狠心?
是啊,我就是這麼狠心。
都是你教我的。
我輕聲說,聲音里帶著一我自己都未曾察ar的悲涼:
「媽,你忘了嗎?」
「是你,在我哥嫂教唆壯壯搶我爸,害安安摔倒後,不問緣由地沖過來,給了安安一掌。」
「那一掌,是你親手斬斷了我們之間最後的分。」
「從那一刻起,在我心里,你就已經不是我的母親了。」
說完,我沒有再給任何哭喊咒罵的機會。
我平靜地,掛斷了電話。
窗外的夜,濃稠如墨。
我靠在冰冷的玻璃上,眼淚,終於無聲地落。
為那個曾經母的小孩,為那個曾經掙扎在親泥沼里的自己,也為這段被我親手埋葬的,濃於水的關系。
結束了。
一切都結束了。
雖然心口的位置空落落的,像是被挖走了一塊,但更多的,是一種前所未有的,掙枷鎖後的輕鬆和解。
09
最終的調解,在派出所進行。
這一次,我哥嫂和我媽,再也沒有了之前的囂張和算計。
在無可辯駁的錄音證據和法律威懾面前,他們像三只斗敗的公,蔫頭耷腦。
調解結果,完全按照我的意志進行。
第一,我哥林強和我嫂子李梅,當著警察的面,向我鞠躬道歉,承認他們教唆兒子搶奪財,並承諾賠償。
第二,關於賠償金額。我最終放棄了追討那二十萬的房款,因為我不想再和他們有任何經濟上的拉扯。但我堅持了對安安的賠償,不是兩萬,而是五萬。其中包含了醫藥費、神損失費,以及對我父親那塊手表的「價值」補償。
他們咬著牙,不不願地當場轉了賬。看著手機上收到的五萬元轉賬提醒,我沒有一喜悅,只覺得荒唐。
原來,親和傷害,是可以被明碼標價的。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條。關於我媽張桂芬士的行為。
因為的毆打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且對象是未年人,造了一定的社會影響(指在公司樓下那一鬧),質較為惡劣。
盡管我最終撤銷了刑事部分的指控,但警方依然依據《治安管理罰法》第四十三條,對做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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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警察宣布這個結果時,我媽的猛地一震,整個人都垮了。
李梅在一旁小聲地哭,我哥林強則低著頭,拳頭攥得死死的,一言不發。
我從頭到尾,面無表。
調解協議簽完字,我便轉離開了派出所,沒有再回頭看他們一眼。
我媽被帶走去執行拘留的那天,我沒有去看。
我只是平靜地在家陪著安安拼樂高。
傍晚的時候,我收到了一條短信,是我哥林強發來的。
短信容很短,只有五個字。
「你滿意了?」
那字里行間,充滿了怨恨和不甘。
我看著那條短信,心中一片平靜。
滿意嗎?
不,我一點也不滿意。
我寧願這一切從未發生過。
我寧願我的母親,是一個會真心疼外孫的普通外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