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餘,多餘的餘。
6歲那年,父母離了婚。
媽媽為了養費,在法庭上聲嘶力竭爭取我的養權。
最後法院把我判給了媽媽。
事後媽媽揪著我的耳朵,眼神像淬了毒:【都怪你是個的,要不然你爸爸才不會和我離婚。」
短短半年,再嫁,把我丟在後媽家門口一走了之。
後來我給後媽買房買車,卻氣紅了眼。
1
離婚不到半年,爸爸娶了一個漂亮阿姨,媽媽也不甘示弱找了一個二婚叔叔。
那叔叔了一口煙,看了我一眼。
裡吐出菸圈,眼神嫌棄:【和你結婚可以,但我不給別人養孩子。】
一句決定了我的去留。
我了媽媽的拖油瓶。
我媽打電話給爸爸,讓他把我帶走。
電話裡他們說著說著又吵了起來。
爸爸說:【我當時要養,你非要搶,現在不想要了,又要把給我,我告訴你,我也不要。】
媽媽一手拿著電話,一手狠狠的住我大上的,我疼得嗷嗷大哭。
【方國輝,你還是不是人啊,自己親閨也不要。】
爸爸也不甘示弱,一句句回懟媽媽。
【你不自私, 你養唄!你不是找個了二婚男人嗎?你讓他養啊!】
【別人憑什麼要給你養閨,我告訴你,你要不養,我就把丟了。誰要誰要!】
兩人有來有往,誰也不讓誰。
最後爸爸實在無奈,嘆了一口氣:【不是我不養,我老婆懷孕了,可能是個男孩!要不先放你那養一段時間,等孩子生下來我再和商量商量。】
媽媽冷哼一聲:【你做夢,話我就放這了,這孩子我不要。】
掛了電話狠狠瞪了我一眼,覺得不解氣還踹了我一腳。
【都怪你!要不是因為你,我也不用遭這個罪。早知道就......】
看我一眼,憤憤說道:【早知道你這麼累贅,我就不該把你要過來。】
【你也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你自己命好,不是個帶把的。】
後來我才知道,媽媽爭取我的養權並不是因為我,而是想拿那份養費。
第二天早上,我被媽媽丟在爸爸的門口。
2
爸爸早上上班,看見我坐在他家門口愣了好幾秒。
接著瘋狂給媽媽打電話,結果就是媽媽把他的聯繫方式全部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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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恨得咬牙切齒,又無可奈何,最後心一橫,把我領回了家裡。
爸爸低聲音警告:【你安分點,要是惹到你阿姨不高興,我就立馬把你丟掉。】
我怯生生的點頭,生怕發出一聲音。
【要把誰丟掉啊?】一個聲音從臥室傳了出來。
爸爸子一僵,整個人眼可見的張起來。
看來這個後媽很兇。
我也張的扣著手指眼看腳尖,不敢看。
【喲,這是怎麼回事?】阿姨的肚子很大,像個圓圓的西瓜,聲音卻是溫的。
【老婆......就是,媽媽這段時間不方便,讓來這借住一段時間,很快,很快就把接走。】爸爸支支吾吾的不敢說話。
【當我這託兒所呢!不要就往這裡塞。】
【三天,不行就兩天。】爸爸盡力爭取。
兩天是媽媽婚禮的時間。
【方國輝,你當初是怎麼跟我保證的?都判給你前妻,怎麼又丟回來了。我告訴你,我可不給別人養孩子。】
爸爸聲音如蚊子,我大氣也不敢。
後媽掀一下眼皮,裡嘟囔著:【只能住三天,多一天都不行。】
爸爸那張繃著的臉才終于緩和了下來,連忙附和:【好好好,到時候我一定把送走。】
他推搡著我到後媽面前,拍了我的腦門:【還不人。】
我抿著,憋紅了臉半天說不出一句話。
我爸一急,一掌落在我的頭上:【你這孩子怎麼回事,啞了啊?】
後媽眼睛一瞪,嗓門洪亮:【方國輝,在我面前演苦戲啊!再吵吵鬧鬧,現在就帶著給老孃滾出去。】
我爸立馬閉,用眼神警告著我。
不是我不,而是實在不知道怎麼開口。
來的路上媽媽警告我,要是敢這個人媽媽,就不認我。
【我張姨就好。】
張姨冷哼一聲,對我的態度很是不滿。
不說話,瞪人的時候真的很兇,難怪爸爸這麼害怕。
媽媽說就是這個人破壞我了我們家庭,所以爸爸才會不要我們。
媽媽還說,後媽都很壞,讓我不要和親近。
我年紀雖小,卻也懂這是什麼意思。
我用蚊子哼哼的聲音,不不願的了一聲張阿姨。
張姨點頭,像是應下,扭頭走進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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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趕著上班,對著廚房裡的張姨說道:【老婆,你要有什麼事就讓去做。】
張姨不知道在忙活什麼,頭也不抬,應了一句:【我可不敢,一會該說我是惡毒後媽了。】
爸爸推搡著我到廚房門口,小聲說:【你懂事點,不然今晚就把你送走。】
【老婆,我先去上班了。】
爸爸臨走前還小聲警告著。
3
爸爸走後,我還站在玄關不敢彈。
【杵在那幹嘛?還不過來幫忙。】張姨端著碗站在廚房門口,看我一不的站在原地,頓時沒好氣。
我應了一聲哦,小跑著進了廚房。
煮了瘦粥,還蒸了香噴噴的小籠包。
看著冒熱氣的包子,我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