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問詢室裡,我叼著菸捲慢條斯理的凝視不遠的窗外。
因為酒店門口和四周都有攝像頭,監控錄像將剛剛那一幕拍的清清楚楚,所以我說不說話基本上冇太大的作用,再加上酒店名義上的持有人是段磊,我無非是作為一個旁觀者過來錄下常規筆錄。
問完以後,警方需要覈實資料,我隻能暫時呆在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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