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訊室待了八個小時左右,在下午四點,宋儀的律師過來了,向區局提了我不在場的證據,幫我了一些保釋金,我就離開了審訊室。
但在還冇抓到兇手之前,我的嫌疑依然冇有排除,據張星辰生前跟他朋友所說,他一直都想找我報複,區局也找了張星辰那幾個朋友,錄了口供,他們懷疑的就是或許是張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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