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喬榮肯把我移給市局,原來是無奈之舉,並不是他想把我出去,但不得不。
難怪他走的時候,那麼不甘心。是因為到了各方的力,事鬨大太大了。
如果單單是徐潔找到證據,喬榮可以置之不理,一個律師,他纔不在乎。但廈門的同輝商會還有省裡的政法委某個領導都給市局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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