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薇打電話來的時候,聲音裡帶著一興。
「蘇晚,周遠被拘留了。檢察院正在審查起訴,大機率會正式逮捕。」
我沉默了幾秒。
「他會被判多年?」
「據詐騙金額和節,我估計三到五年。」
三到五年。
我想起五年前,我們領結婚證那天。
他說:「蘇晚,我會對你好一輩子的。」
現在,他要進去好幾年了。
「蘇晚?」
「我在。」
「你……沒事吧?」
「沒事。」我深吸一口氣,「只是覺得,這五年……像做了一場夢。」
「夢醒了就好。」陳薇的聲音很溫,「接下來,是民事訴訟。離婚、財產分割、子養權,一次解決。」
「好。」
「對了,還有一件事。」
「什麼事?」
「周遠在看守所裡,託律師帶了一封信給你。」
「信?」
「你要看嗎?」
我想了想。
「念給我聽吧。」
「好。」陳薇清了清嗓子,「蘇晚,我知道錯了。我是被的,公司欠債,我實在沒辦法。我不是有意要騙你,我只是想解決問題。你能不能原諒我?我們從頭再來好不好?我會補償你的,你要多錢我都給……我是你丈夫,是小宇的爸爸,你就不能給我一次機會嗎?」
信念完了。
我沉默了很久。
「陳薇,幫我回他一句話。」
「什麼話?」
「就四個字。」
「哪四個字?」
「不要臉。」
陳薇在電話那頭笑出了聲。
「收到。」
我掛了電話,靠在椅子上。
周遠啊周遠。
到現在還覺得自己是「被的」?
你偽造我的簽名,被的?
你養小三三年,被的?
你給買房買車,被的?
你把我爸媽的汗錢全送給別的人,被的?
你知道什麼「被」嗎?
我月薪1萬2,省吃儉用還房貸,每天捷運上下班,回家還要帶孩子做家務——這才被。
你月薪3萬,公司賠錢,外面養人,回家就當大爺——這什麼被?
這活該。
第二天,我去看守所看了周遠。
他隔著玻璃坐著,臉灰白,眼睛裡全是。
Advertisement
「蘇晚,你來了。」
「嗯。」
「你收到我的信了嗎?」
「收到了。」
「你怎麼想?」周遠湊近玻璃,「我知道錯了,真的。你撤訴好不好?我出去以後,我會好好彌補你的。」
我看著他。
「周遠,我有個問題想問你。」
「你說。」
「你賣房的時候,有沒有想過,那120萬首付是我爸媽賣房湊的?」
「我……我想了……」
「你想了?那為什麼還要賣?」
「我也是沒辦法……公司欠債,債主在追……」
「那你為什麼不把錢用來還債?為什麼給小三買房買車?」
周遠沉默了。
「說話啊。」
「我……我是想……兩邊都顧著……」
「兩邊都顧著?」我笑了,「你還真是兩邊都顧著啊。一邊是我這個傻子,一邊是你的寶貝小三。」
「蘇晚,我真的知道錯了……」
「周遠,」我打斷他,「你知道為什麼我來嗎?」
「為什麼?」
「我來告訴你,我不會撤訴。」
「什麼?」
「我不要你的道歉,不要你的懺悔,不要你的彌補。」
我站起來。
「我要你坐牢。我要你賠錢。我要你這輩子都記住——」
「偽造簽名,是要付出代價的。」
我轉離開。
後傳來周遠的喊聲。
「蘇晚!蘇晚!你回來!你不能這樣!蘇晚——」
我沒有回頭。
9.
三個月後。
法院開庭了。
刑事審判先進行。
周遠站在被告席上,穿著藍的囚服,整個人瘦了一大圈。
檢察宣讀起訴書的時候,他一直低著頭。
「被告人周遠,于2024年8月,在未經共有人蘇晚同意的況下,偽造蘇晚簽名,將兩人共同所有的房產出售,獲款580萬元。上述款項,被告人將其中325萬元轉移給第三人林婷婷,用于購買房產及車輛……涉嫌合同詐騙罪,節嚴重……」
Advertisement
我坐在旁聽席,聽著檢察一字一句地念著。
三年。
整整三年。
我以為我們是夫妻,是一家人。
他卻早就把我當了可以隨意欺騙的傻子。
「被告人周遠,對檢察指控的犯罪事實,有無異議?」法問。
周遠抬起頭,看了我一眼。
然後低下頭。
「沒有異議。我……認罪。」
法庭上一陣竊竊私語。
陳薇坐在我旁邊,小聲說:「他認罪了,可以從輕罰。但詐騙金額這麼大,最也要判兩年半到三年。」
我點點頭。
法庭辯論環節,周遠的律師一直在強調「被告人係初犯」「認罪態度好」「願意賠償被害人損失」。
到我方發言時,陳薇站了起來。
「審判長,被告人周遠的行為,不僅僅是偽造簽名出售房產。他還將詐騙所得轉移給第三人,惡意逃避債務。他還在偵查期間,轉移公司財產200餘萬元。他還威脅、擾被害人,試圖讓被害人撤訴。」
「這不是初犯能解釋的,這是蓄謀已久。」
「這不是態度好能掩蓋的,這是恬不知恥。」
「被害人蘇晚的父母,為了這套房子的首付,賣掉了老家住了二十年的房子。被害人蘇晚本人,每月工資的大部分都用來還房貸,整整還了四年。」
「這些錢,被告人用來養了另一個人三年,給買房買車,還打算用來填補自己公司的債務窟窿。」
「審判長,這樣的行為,不是認罪認罰能彌補的。」
陳薇的聲音在法庭裡迴盪。
我看見周遠的臉越來越白。
最後,法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走出法庭,很刺眼。
陳薇說:「預計判三年左右。」
「嗯。」
「刑事判決之後,民事訴訟就簡單了。離婚、財產分割、子養權、損害賠償……他基本沒有反駁的餘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