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位證人在法警攙扶下拄著拐杖進庭審現場,他眼眶凹,消瘦,好像是剛剛生過一場大病。
這是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不過他行之間更像是一個五六十歲的老人,走路巍巍,拄著拐杖還需要人攙扶。
等他進證人席位後,茍長正拿起手中的文件:“原告的第一份證據是證人於賓,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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