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貴第二封信中並沒有提及他的家產,而是囑托後人在他下葬之前一定要做到三件事。
第一在恨山腳下修建兩座佛堂,一座向,一座背,佛堂之中擺放佛門八寶,佛塑不可雕刻出五,也就是說要供奉一座無麵佛。
第二嚴守李氏集團的商業機,若是有一個做祿興的人找上門來,盡全力幫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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