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他的威脅,我淡定地抬起手腕看了看錶。
「趙先生,現在是晚上十點二十三分。」
「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數額特別巨大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你剛才開口要一千萬,這已經屬于「數額特別巨大」了。」
「另外,」我指了指門外,「你剛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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