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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關掉裝置。

蘇晴說:「你這波作,至五十萬。」

「不止。」我說,「明天熱搜預定了。」

果然,第二天早上,「宋沐慈手撕綠茶」「限量款子」「白璐道歉信翻車」三個話題,全上了熱搜。

我的賬號突破兩百萬。

私信裡開始有品牌方找我合作。

我挑了三個口碑好的,讓蘇晴去談價格。

中午,李總發來訊息。

「手續辦完了。權變更完,你現在是公司第二大東。」

我回:「謝謝。」

「宋士。」他說,「以後......還請多關照。」

「好說。」

放下手機,我給自己泡了杯咖啡。

加了雙倍糖。

甜味在裡化開的時候,門鈴響了。

我從貓眼看出去。

是趙明軒。

他臉上紗布拆了,鼻子上還著膠布,右眼淤青沒散。

看起來有點稽。

我沒開門。

「有事?」我問。

「沐慈......」他聲音沙啞,「我們談談。」

「沒什麼好談的。」

「就五分鐘。」他說,「求你了。」

我沉默了幾秒。

打開門。

他站在門口,不敢進來。

「說。」我抱著手臂。

「我......」他低頭,「我把白璐拉黑了。以後再也不聯絡了。」

「哦。」

「我爸媽罵了我一頓,說我糊塗。」他說,「我也知道我錯了......」

「所以呢?」我問。

他抬頭看我,眼睛紅了。

「沐慈,我們能不能......不離婚?」

我看著他的臉。

看了很久。

然後笑了。

「趙明軒。」我說,「你知道你現在像什麼嗎?」

他愣住。

「像條喪家犬。」我說,「被打斷了,才知道回家。」

他臉慘白。

「滾吧。」我說,「下週三法庭見。」

8

下週三來得很快。

我提前半小時到法院門口,律師已經在那裡等著。

他遞給我資料夾。

「都準備好了。」他說,「趙明軒那邊請了律師,但沒用。證據太充分,他贏不了。」

我點頭。

我們走進法院大廳。

趙明軒和他父母已經到了。

他母親看見我,想衝過來,被他父親攔住。

他父親朝我點點頭,眼神復雜。

我直接無視。

開庭時間到。

是個中年人,表嚴肅。

雙方律師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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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律師條理清晰,證據一件件擺出來。

照片、聊天記錄、轉賬憑證、酒店開房記錄。

還有趙明軒籤的淨出戶協議。

趙明軒的律師試圖爭辯,說協議是在脅迫下籤的。

問:「什麼脅迫?」

律師說:「當時被告躺在病床上,原告帶人威脅,不籤就打他。」

看向我:「原告,有這回事嗎?」

我站起來。

「法,那天我確實帶了兩個人。」我說,「一個是我方的張猛先生,白璐的丈夫。一個是趙明軒公司的合夥人李總。」

「張猛先生因為妻子出軌,緒激,說了些氣話,但全程沒有手。」

「李總是去談公司份轉讓事宜,全程在場,可以作證。」

點頭。

「傳證人。」

張猛和李總依次出庭作證。

張猛說:「我是說了要揍他,但沒手。宋士攔著我了。」

李總說:「我是去談公事。趙明軒簽字時意識清醒,沒有人強迫他。」

趙明軒律師臉難看。

又問趙明軒:「被告,你簽字時,是否有人威脅你的生命安全?」

趙明軒坐在被告席,低著頭。

「我......」他聲音很小,「我當時很害怕......」

「請明確回答。」法說,「有,還是沒有?」

他沉默了很久。

然後說:「沒有。」

他母親在後面倒吸一口氣。

他父親閉上眼睛。

敲錘。

「經審理,原告提供的證據充分,離婚協議係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判決如下:準予離婚。婚財產按協議分割,房子、車子、存款歸原告。公司份已完變更,歸原告所有。」

「被告需在判決生效後十五日,搬離原告住所。」

法槌落下。

結束了。

我站起來,收拾檔案。

趙明軒還坐在那裡,一

他母親衝過來,抓住我的胳膊。

「宋沐慈!你這個毒婦!你不得好死!」

法警上前拉開

我甩了甩胳膊,看著

「媽。」我說,「以後別這麼我了。我不是你兒媳婦了。」

還想罵,被法警帶了出去。

趙明軒父親走過來。

「小宋......」他嘆氣,「是我們家對不起你。」

我沒說話。

他搖搖頭,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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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拍拍我的肩:「恭喜。」

「謝謝。」我說。

我們走出法庭。

刺眼。

我拿出離婚證,紅本換綠本。

拍了個照片,發朋友圈。

配文:「恢復單,普天同慶。點贊十個送口紅,‘渣男退散紅’。」

發完,收起手機。

蘇晴打來電話。

「怎麼樣?」

「贏了。」我說。

「牛!」,「晚上慶祝!我請客!」

「好。」

結束通話電話,張猛走過來。

「宋士。」他說,「我也離了。」

我點頭。

「恭喜。」

「同喜。」他苦笑,「咱們這喜事,聽著有點諷刺。」

「總比湊合過強。」我說。

他點頭。

「以後有什麼打算?」他問。

「搞事業。」我說,「你呢?」

「換個城市。」他說,「這裡待不下去了,到都是人。」

「也好。」

我們握手。

「保重。」他說。

「保重。」

他走了。

李總也出來了。

「宋士。」他說,「公司下個月開東會,你會參加吧?」

「會。」我說。

「好。」他頓了頓,「趙明軒那邊......我會理。」

「怎麼理?」

「讓他退出公司。」李總說,「他手裡還剩百分之十的份,我出錢買下來。」

「你倒是會撿便宜。」我笑了。

「商業就是這樣。」他說,「你要賣嗎?你的份我也可以買。」

「不賣。」我說,「我留著分紅。」

李總笑了。

「聰明。」

他也走了。

我在法院門口站了一會兒。

然後打車回家。

路上,手機震不停。

朋友圈點贊破千,評論刷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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