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打過招呼。
然後,轉離開。
中午,我和林薇在法院附近找了家小店吃飯。
簡單的套餐,兩菜一湯。
「下午宣判,你會張嗎?」林薇問。
「不會。」我說,「該做的都做了,剩下的,給法律。」
「你剛才在法庭上……很厲害。」
「不是厲害。」我夾起一塊青菜,「是沒得選。」
吃完飯,我們在附近的公園散步。
很好,草地上有孩子在跑。
笑聲清脆,無憂無慮。
我站在樹下,看著他們。
突然想起,我好像從來沒有這樣跑過。
十六歲之前,在養父母家,要懂事,要幹活。
十六歲之後,在沈家,要討好,要忍耐。
從來沒有像這些孩子一樣,純粹地笑過,跑過。
「在想什麼?」林薇問。
「在想……」我頓了頓,「等這一切結束,我要去學點沒用的東西。」
「比如?」
「比如跳舞,或者畫畫。」我說,「不是為了拿獎,不是為了討好誰,就是單純地喜歡。」
林薇笑了。
「好啊,我陪你。」
下午三點,準時開庭。
法宣讀判決書。
聲音莊嚴,一字一句。
「被告人韓東霖,犯綁架罪,判有期徒刑七年;犯非法拘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傷害未遂罪,判有期徒刑五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被告人凌靈,犯教唆犯罪罪,判有期徒刑五年;犯欺詐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犯偽造公文罪,判有期徒刑兩年;犯敲詐勒索罪,判有期徒刑四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
法警上前,給兩人戴上手銬。
韓東霖整個人癱在椅子上,被拖起來時,都是的。
凌靈哭喊著,掙扎著,被強行帶離法庭。
旁聽席上,沈母暈了過去。
沈父扶著,臉灰敗。
法敲下法槌。
「閉庭。」
人群開始散去。
記者衝上來,但被法警攔住。
我坐在原告席上,沒有。
林薇走過來,握住我的手。
「結束了。」
「還沒。」我說,「財產分割的訴訟,剛剛開始。」
「但最難的已經過去了。」
我看向窗外。
過高高的玻璃窗,灑在法庭的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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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亮了國徽,照亮了天平。
也照亮了我腳下的路。
是的,最難的已經過去了。
從今往後,每一步,都是上坡路。
走出法院,夕西下。
金的餘暉灑滿街道。
我站在臺階上,深吸一口氣。
空氣裡有自由的味道。
手機震。
是導師發來的訊息。
「傲雪,課題申請過了。下週開始,實驗室給你用。」
我回覆:「謝謝教授。我會努力的。」
8
宣判後的第三天,沈家來了電話。
不是沈父,也不是沈母。
是沈家的老管家,聲音一如既往地恭敬:「大小姐,先生請您回家一趟,商量事。」
我握著手機,站在實驗室的窗前。
窗外是醫學院的教學樓,學生們抱著課本匆匆走過。
「什麼事?」我問。
「關于……家裡的一些安排。」老管家說得含糊,「先生希您能回來一趟,就一家人,坐下來談談。」
一家人。
這個詞現在聽起來,諷刺得可笑。
「時間?」
「今天下午三點,可以嗎?」
我看了一眼實驗臺,細胞培養還要等兩個小時。
「可以。」
「好的,我會轉告先生。」
結束通話電話,我繼續觀察顯微鏡下的細胞分裂。
那麼小的生命,那麼努力的生長。
沒有怨恨,沒有算計。
只是活著。
下午兩點半,我離開實驗室。
沒有刻意打扮,還是早上的白大褂,裡面是簡單的T恤牛仔。
頭髮紮馬尾,素面朝天。
走到校門口時,林薇的車已經在等了。
「真要去?」搖下車窗。
「嗯。」我拉開車門坐進去,「總要有個了結。」
「要我陪你進去嗎?」
「不用。」我說,「你在外面等我就好。」
車子駛向半山。
第三次來沈家別墅,心境已經完全不同。
第一次是十六歲,忐忑,期待。
第二次是幾天前,決絕,清醒。
這一次,是平靜。
鐵門緩緩開啟,老管家站在門口,微微躬。
「大小姐。」
我點點頭,走進去。
客廳裡,沈父沈母坐在沙發上。
茶几上擺著茶,但沒人。
氣氛沉悶得像暴雨前的天氣。
「傲雪來了。」沈父先開口,聲音沙啞,「坐。」
我在他們對面的單人沙發坐下。
距離不遠不近,正好是談話的距離,也是疏離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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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母看著我,眼睛還是腫的,了,沒說出話。
沈父清了清嗓子。
「今天你回來,是想談談家裡的事。」
「凌靈已經進去了,八年。」他頓了頓,「韓東霖十三年。這件事,到此為止了。」
我沒接話。
他繼續說:「沈家這段時間,名聲損,生意也影響。但這些都是暫時的,能理。」
「我今天想說的是……關于你。」
他拿起茶几上的一份檔案,推到我面前。
「這是沈氏集團30%的份轉讓協議。只要你簽字,這些份就是你的。」
我低頭看了看那份文件。
列印得很規範,條款清晰。
30%,不是小數目。
足夠我後半生食無憂。
「為什麼給我這個?」我問。
「補償。」沈父說得直接,「這六年,家裡虧欠你太多。這30%,是你應得的。」
沈母終于開口,聲音哽咽:「傲雪,媽媽知道錯了……你就收下吧,以後常回家看看……」
我看著他們。
一個疲憊的父親,一個悔恨的母親。
如果是一個月前,我可能會哭,會,會接。
但現在,我只覺得可笑。
「沈先生,沈夫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