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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惡毒的一頁,是關于我流產的指控。他們聲稱我「在丈夫不知且強烈期盼孩子的況下,狠心終止妊娠,殘忍剝奪了丈夫的生育權和孩子的生命權」,將此作為我「冷酷無、嚴重傷害夫妻」的核心證據,要求法在財產分割和神損害賠償上對我進行「制裁」。
學姐指著這一條,冷笑:「他們這是想打悲牌,博取法同,同時給你扣上道德枷鎖。放心,手是你合法權利,且有充分理由。他們越強調這個,越顯得無理取鬧。」
我點點頭,心裡卻像堵了塊浸水的棉花。孩子的話題,始終是我心底最不敢的傷。即使理智上確信自己的選擇,上的負疚和痛楚,在對方如此惡意地渲染下,依然會縷縷地滲出來。
除了法律戰場,其他層面的擾也並未停止。婦聯和街道果然來了電話,客氣但公式化地要求「了解況」。我早有準備,將列印好的、邏輯清晰的況說明和部分證據復印件寄了過去,並禮貌但堅定地表示,此事已進司法程序,相信法律會做出公正裁決,無需其他組織介「調解」。
對方似乎有些意外我的「強」和有條不紊,後續只來過一次例行公事的詢問電話,便沒再打擾。
林城和他母親還試圖去我父母家鬧過兩次,都被我爸黑著臉擋在了門外。我媽出院後,聽說又病了一場,但沒再聯絡我。我和父母之間,彷彿隔著一道無形卻厚重的冰牆。
倒是趙峰介紹的專案,讓我在忙碌和焦灼中,找到一息的隙和微薄的經濟支撐。我把自己埋進一個個文案、策劃案裡,用工作的充實對抗心的荒蕪和不確定。
開庭前一天,下起了秋雨。氣溫驟降,我站在公寓的落地窗前,看著雨滴劃過玻璃,留下道道水痕。明天,就要面對面,在莊嚴的法庭上,將過去兩年婚姻裡的不堪、算計和傷害,赤地攤開在陌生人面前,任人審視、評判。
張嗎?當然。但更多的是一種近乎麻木的決絕。就像站在懸崖邊,後退是碎骨的舊生活,向前是迷霧籠罩但必須闖的未知。我沒有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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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亮起,是爸爸的簡訊:「明天開庭,爸去不了,別怕。做你認為對的事。」 簡短的幾個字,讓我冰冷的指尖恢復了一點溫度。
我回了句:「嗯,放心。」
庭審日,天空沉。我穿著簡單的黑西裝套,化了淡妝,努力讓自己看起來鎮定、專業。律師學姐一利落職業裝,陪我走進法庭。
林城那邊,除了他和他母親,還有那個律師,三個姑子竟然也全都來了,坐在旁聽席,眼神像刀子一樣扎在我上。我無視們,徑直走到原告席坐下。
法席,程式開始。
林城的律師率先發難,陳述答辯意見,聲音抑揚頓挫,充滿了表演式的憤慨。他重點渲染了我的「擅自流產」,稱這是「對家庭倫理的踐踏,對丈夫的毀滅打擊」,並出示了所謂的「證據」——林城手寫的一份「痛失子」的陳述,以及我婆婆聲淚俱下(演技浮誇)的證詞,描述他們如何「期盼孫兒」,如何得知流產訊息後「悲痛絕」。
「審判長,被告及其家人,一直以最大的寬容和耐心,試圖挽回這段婚姻,挽回這個迷途的妻子。但原告一意孤行,其行為已嚴重傷害了被告的,破壞了家庭穩定。我們懇請法庭,駁回原告的離婚請求,或者,在準予離婚的況下,充分考慮原告的重大過錯,在財產分割上對無過錯的被告方予以傾斜,並判令原告支付神損害賠償金。」
到我們。學姐站起,神從容。「審判長,對方代理人的陳述,充滿了緒化的指控和與事實不符的造。首先,關于終止妊娠。我方有充分證據證明,原告是在遭被告孕期棄這一重大過錯行為,並面臨其家庭持續不斷的擾、迫和誣陷後,在心承巨大力的況下,為自健康著想做出的艱難決定。這是法律賦予的合法權利,與‘過錯’無關。相反,正是被告的過錯行為,導致了這一結果。」
出示了孕檢日事件的完整證據鏈:錄音、照片、醫院監控說明、民政局工作人員的況說明。接著,出示了林家群裡的聊天記錄、他們去我公司和我父母家擾的證據、以及他們向婦聯街道提的誣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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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係列行為,足以證明被告及其家庭對原告毫無尊重和關懷,只有控制、榨和傷害。所謂‘尚未破裂’、‘期盼和好’,完全是罔顧事實的狡辯。」
學姐的聲音清晰有力:「至于對方指控原告‘揮霍’、‘格極端’等,均屬片面之詞或無中生有。我方已提原告的工作收證明、合理消費記錄、同事領導評價以及婚前的檢報告予以反駁。而原告的婚前財產——車輛,被告方在婚姻存續期間長期佔用,且在爭議發生後拒不歸還,已構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