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守法一筋,遇事就報警。
說我死腦筋,同學說我不好玩,老闆說我太較真。
但我記得普法欄目講過—公民合法權益收到侵害,請及時撥打110。
所以當浴室門突然被推開時,我正在衝頭髮的手頓住了。
老公的小青梅江思甜舉著手機對著我,攝像頭亮著紅。
「大家都是人,你什麼。」,翻了個白眼,不僅沒退出去,反而走進來兩步,手機鏡頭上下移,「讓我看看程錚整天吹的‘有料’到底多有料。」
門外傳來程錚的聲音:「出什麼事了?」
江思甜語氣輕鬆:「是嫂子出差回來在洗澡,被我撞見了。」
頓了頓,又補充,聲音故意拔高讓外面人都能聽見:「話說,嫂子也沒程錚你說的那麼有料嘛~這小肚子,這腰線,嘖。」
我關掉水龍頭,抹掉臉上的水,認真地看著:「據《治安管理罰法》第四十二條,、[.拍]、竊聽、散佈他人私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江思甜一愣,隨即笑出聲:「哎呦,還背起法律條文了?我就是拍個照,開個玩笑,你至于嗎——」
我沒等說完,裹好浴巾走出淋浴間,拿起放在洗手檯上的手機。
「喂,110嗎?我要報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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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思甜地笑容僵在臉上。
「有人非法侵我的住宅,並在未經我同意的況下拍攝我沐浴地視頻及照片,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和傳播⭕️穢品。」
我的聲音很平穩,甚至有點過于字正腔圓,想在宣讀什麼檔案,「地址是綠洲花園12棟1801室。嫌疑人目前還在現場,,約二十五歲,穿吊帶。」
程錚衝進來時,我已經報完了警,正對著電話那頭的接線員清晰報出江思甜的全名:「江思甜,份證號我不清楚,但我丈夫程錚有,他就在旁邊。」
「林小島!你幹什麼!」
程錚一把搶過我的手機,通話已經被我結束通話了。
我看著被他握住的手機,平靜地說:「你搶我手機,這屬于搶劫或搶奪行為,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我可以再報一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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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錚氣得臉發青,把手機塞回我手裡:「江思甜就是跟你開個玩笑!你報什麼警!讓警察來我家,你讓我臉往哪擱?」
「第一,這是我家,夫妻共同財產,我有一半所有權。第二,你的臉面與違法犯罪行為相比,我認為後者更值得關注。」我接過手機,檢查了一下沒有摔壞,「第三,不是開玩笑。拍攝了我未著的照片,並準備向外傳播,這已經涉嫌強制[猥.]、侮辱罪。」
江思甜終于反應過來,尖聲道:「我就是拍了幾張照片!你至于上綱上線嗎!程錚你看!」
「至于。」我看著,「你拍的照片呢?請立即刪除。否則等警察來了,他們會依法檢查你的手機。據《刑事訴訟法》,偵查人員有權收集、調取證據。」
下意識把手機往後藏。
我點點頭:「好。那等警察來了,讓他們理。」
程錚試圖打圓場,他走過來想拉我的手,我後退一步避開了。
「小島,甜甜就是小孩子脾氣,被我們幾個寵壞了。」程錚低聲音,「我讓把照片刪了,再給你道個歉,別鬧到派出所,多丟人,傳出去像什麼話?」
我奇怪地看著他:「違法的是,丟人地也應該是,我作為害人,為什麼要覺得丟人?另外,如果擔心社會評價降低,那更應該過合法途徑解決問題,消除影響。」
程錚被我噎得說不出話來,半響才憋出一句:「你怎麼變這樣了?以前你不是這樣的!」
「我一直這樣。」,我說,「只是以前你違法的事沒犯到我頭上。」
警察來得很快。
兩個員警,一男一。警看了我一眼,我裹著浴巾外面套了件長外套,頭髮還溼著。
表溫和了些:「是你報的警?」
「是我。」我把事經過陳述了一遍,包括江思甜說的話,以及程錚試圖讓我放棄報警的行為。
警記錄著,然後看向江思甜:「你的手機呢?」
江思甜不不願地出來,裡嘟囔:「我就是開個玩笑……」
「公民的私權法律保護,這不是玩笑。」男警嚴肅地說,「解鎖手機,我們需要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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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思甜解鎖後,警接過。在相簿裡翻了一會兒,臉越來越沉。然後走到我面前,把手機螢幕側了側,避開了他們的目,給我看:
「是這幾張嗎?」
螢幕上,是我背對鏡頭、側對鏡頭的幾張照片,雖然關鍵部位被水汽遮擋了一些,但依然能看出是沐浴中的。
「是。」我點頭。
「還有一段三秒的視頻。」
警補充。
程錚臉變了:「江思甜!你真拍了?!」
「我就是……就是隨手……」
江思甜聲音小了。
「這可不是隨手。」男警說,「已經涉嫌違法了。走吧,都跟我們回所裡做個筆錄。」
江思甜慌了,抓住程錚的胳膊:「程錚!我不想去派出所!你幫我說說話啊!」
程錚看向我,眼神裡帶著懇求:「小島,你看……警察也來了,照片也刪了,要不……就算了吧?讓甜甜給你誠懇道個歉,寫個保證書,行嗎?」
警看了程錚一眼:「這得看害人意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