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早已在一次次的失和傷害中,冷如鐵。
他的所有懺悔,都太遲了。
這個火葬場,他追不了。
08
的不行,周浩終于出了他最後的獠牙。
在連續壁,並且意識到我的決心不可搖之後,他開始耍無賴了。
大概是他的某個「狗頭軍師」朋友給他出了主意,告訴他,雖然房子首付是我出的,但因為是婚後共同還貸,所以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的話,他至可以分到房產增值部分的一半。
這讓他覺得自己抓到了一救命稻草,一可以用來威脅我,和我討價還價的稻草。
他的態度,瞬間又強了起來。
他給我發來一條資訊,言語間充滿了底氣和報復的㊙️。
「林蔓,我諮詢過律師了。房子是我們婚後買的,就算首付是你出的,這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可以,房子賣了,錢分我一半!否則,我就不同意離婚,跟你耗到底!」
我看著這條資訊,笑了。
是那種發自心的,覺得對方愚蠢到可笑的笑。
他真的以為,我林蔓會給自己留下這麼大一個嗎?
我沒有回覆他的資訊。
我只是給我的王律師打了個電話,讓把準備好的第二份檔案,發給周浩和他的代理律師。
那是一份協議。
一份在我決定買這套房子之前,在領證的前一天,讓周浩親筆簽署的《婚前財產及婚後房產約定協議》。
當年,為了能順利結婚,為了能住進這套他做夢都不敢想的大房子,周浩對于簽署任何協議都表現得毫不在意。
他大概以為,這隻是我缺乏安全的一種形式主義。
他簽得很爽快,甚至還笑著對我說:「蔓蔓,我的就是你的,你的還是你的。籤多份都行。」
他本沒有仔細看裡面的條款。
那份協議,請了本市最專業的律師起草,並且做了公證。
協議裡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約定了:
第一,該房產首付款三百萬元,係我個人婚前財產支付,該部分及對應的房產份額,永遠歸我個人所有。
第二,婚後該房產產生的銀行貸款,雖然名義上是夫妻共同償還,但鑑于周浩的收與還貸金額差距巨大,實質上仍由我個人財產獨立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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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條:若未來婚姻關係破裂,無論原因如何,周浩自願、無條件放棄對該房產的所有權益,包括但不限于產權份額、居住權、以及婚後共同還貸部分的增值補償。
更絕的是,在這份協議的最後,還有一個我特意要求加上去的附加條款。
「本協議在發生以下況時,將自、無條件、完全生效:即男方家人(特指其父母、兄弟姐妹等直係親屬),對我本人正常家庭生活造嚴重干涉,並對我本人造神或財產損害時。」
這份協議,就是我為自己準備的,最後的殺手鐧。
當年簽下它的時候,我抱著僥倖,希它永遠沒有被拿出來的那一天。
但現在,我無比慶幸自己當初的深謀遠慮。
這份白紙黑字的協議,加上婆婆他們在我公寓樓下撒潑鬧事的視頻證據,以及親戚群裡那些顛倒黑白的聊天記錄。
完地構了一個無懈可擊的證據鏈。
它像一把最鋒利的刀,徹底斬斷了周浩最後的痴心妄想。
我聽說,周浩的律師在收到這份公證協議的掃描件後,研究了整整一個下午。
最後,他給周浩打了個電話,語氣非常乾脆。
「周先生,這個司,沒法打。對方的證據太充分了,協議也完全合法有效。你打下去,不僅一分錢都拿不到,還得額外支付一大筆訴訟費和對方的律師費。」
「我建議你,和解吧。在對方提出的協議上簽字,是你目前最好的選擇。」
當周浩聽到這番話時,他徹底癱了。
他最後的希,那他以為能救命的稻草,被我用一份他自己親筆簽下的檔案,碾得碎。
他這才終于明白。
從我決定買這套房子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經為所有最壞的況,鋪好了所有的路。
我從來都不是一隻任人宰割的羔羊。
我只是,在給他機會而已。
可惜,他沒有珍惜。
09
周浩給我打來電話的時候,聲音嘶啞,充滿了徹底的疲憊和絕。
電話裡,他只說了三個字。
「我同意。」
我沒有多餘的話,只回了一句。
「明天上午九點,民政局門口見。」
第二天,我在民政局門口見到了他。
不過短短十幾天,他像是老了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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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那個還算拔的影,如今佝僂著背,眼窩深陷,頭髮油膩地在頭皮上,眼神空,沒有彩。
我們全程沒有流。
像兩條不相的平行線,沉默地走完了所有的流程。
當工作人員把那本紅的離婚證遞到我手上時,我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覺在心口多年的那塊巨石,終于被搬開了。
連空氣,都變得格外清新。
回到那個我闊別了半個月的家,周浩正在打包他為數不多的個人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