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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靜愣住了。

「你以為他有多你?」我繼續說,「他不過是玩玩而已。」

「你胡說!」

「我胡說?」我拿出手機,調出何建昨天給我發的訊息。

「林雨,王靜這事是我一時糊塗,你原諒我好不好?我們重新開始。」

我把手機舉到王靜面前。

「看清楚了嗎?這是昨天,他給我發的。」

王靜臉煞白。

「不可能……他怎麼會……」

「他只是在試探,看看能不能騙我回頭。」我收起手機,「如果我答應,你覺得他還會要你?」

王靜說不出話來。

「所以啊,你也別來找我。」我看著,「你要找,找他去。」

「但是房子……」

「房子是用我的錢買的。」我打斷,「要麼你退房,要麼你賠錢。」

「我憑什麼?!」

「憑法律。」我冷靜地看著,「開庭見。」

我關上門。

後傳來王靜的罵聲。

我沒理會,轉回到客廳。

坐下來,繼續整理檔案。

手機響了。

何建發來訊息:「王靜去找你了?」

我沒回。

他又發:「林雨,我們好好談談行嗎?」

還是不回。

過了一會兒,他打來電話。

我接起來:「有事嗎?」

「林雨,我知道錯了。」何建的聲音有點急,「你撤訴吧,我保證以後好好對你。」

「你保證?」我笑了,「你的保證值幾個錢?」

「我是真的知道錯了!」

「何建。」我打斷他,「你知道你最噁心的地方是什麼嗎?」

他不說話。

「你出軌三年,花我的錢養小三,現在被發現了,就來跟我說知道錯了。」

「你以為我會信?」

「我……」

「還有,你別再來煩我。」我冷靜地說,「你也別讓王靜來找我,沒用。」

「法院見。」

我掛了電話。

靠在沙發上,深吸一口氣。

累。

真的累。

但是不能放棄。

我必須拿回屬于我的一切。

手機又響了。

是張曉。

「雨雨,我這邊拿到了何建的銀行流水。」

「怎麼樣?」

「他這三年,每個月工資到賬就轉給王靜。」張曉說,「一共23.7萬。」

「加上你們聯名賬戶的35萬,還有其他零散轉賬,總計58.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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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確鑿。」

我鬆了一口氣:「那就好。」

「開庭的時候,我們把所有證據都拿出來。」張曉說,「他跑不掉。」

「好。」

掛了電話,我繼續整理檔案。

一直忙到晚上十一點,才把所有材料準備好。

躺在床上,我盯著天花板。

再過一週,就要開庭了。

7.

開庭前一天,我請了假,去律所和張曉做最後的準備。

「明天開庭,流程是這樣的。」張曉拿出一份檔案,「先是雙方陳述,然後舉證,最後辯論。」

「我需要做什麼?」

「你只需要配合我。」張曉說,「我會把證據一一展示給法看。」

「何建那邊會怎麼辯?」

「無非就是說那些錢是他自己的,或者說你也花了他的錢。」張曉看著我,「但這些都站不住腳。」

「為什麼?」

「第一,他月薪8000,三年收28.8萬,但他給王靜轉了58萬,多出來的錢明顯是從婚後共同財產拿的。」

「第二,你們的聯名賬戶,35萬轉出記錄清清楚楚,時間、金額、用途都對得上。」

「第三,你婚後每月工資都存在聯名賬戶,而他的工資都轉給王靜了,你沒花他的錢。」

我點點頭:「明白了。」

「還有一點。」張曉提醒我,「明天開庭,何建和王靜都會在,你要保持冷靜。」

「我會的。」

第二天上午九點半,我和張曉到了法院。

何建已經到了,坐在原告席旁邊,臉很難看。

王靜也在,穿著一,坐在旁聽席。

十點整,法場。

「現在開庭。」

先讓雙方陳述訴求。

張曉站起來:「尊敬的法,我的當事人林雨訴請如下:一,要求被告何建返還婚後共同財產58萬元。二,要求第三人王靜返還不當得利35萬元。」

何建的律師也站起來:「我的當事人認為,林雨的訴求不立。理由如下:一,何建給王靜的錢,是他個人收,不是婚後共同財產。二,林雨在婚姻存續期間也花費了何建的錢,雙方應當互相抵消。」

「好,雙方舉證。」法說。

張曉拿出一份檔案:「這是何建的銀行流水,顯示他三年給王靜轉賬127次,總計58.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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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何建的工資收,三年總計28.8萬元。」

「請問,多出來的29.5萬元從哪來?」

何建的律師說:「可能是他的其他收……」

「其他收?」張曉打斷他,「那請被告方舉證,證明何建有其他收來源。」

何建的律師說不出話來。

「既然舉證不出,那隻能說明,多出來的錢,來自婚後共同財產。」張曉繼續說,「而這筆婚後共同財產,主要是林雨存的。」

「這是林雨的工資流水。」張曉又拿出一份檔案,「顯示婚後每月工資1.2萬,除去開銷,每月存4000元,五年共存24萬,加上年終獎和其他收,共計50萬。」

「這50萬,全部存在林雨和何建的聯名賬戶。」

「而何建的工資,沒有存聯名賬戶,全部轉給了王靜。」

看著檔案,點了點頭。

「那被告方如何解釋?」

何建的律師咬著牙:「即使是婚後共同財產,也應當雙方平分,而不是全部返還給林雨。」

「平分?」張曉冷笑,「何建擅自轉移婚後共同財產58萬,用于購買房產和日常開銷,這是惡意轉移財產,違反了《民法典》相關規定。」

據法律,一方擅自分共同財產用于非法或不當用途,另一方有權要求全額返還。」

點點頭:「繼續舉證。」

張曉拿出另一份檔案:「這是聯名賬戶的轉賬記錄,2023年5月20日,轉出35萬,收款人是何建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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