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喝口熱水。」
來了一個小警察,手裡端著一杯熱水,遞到了我的手裡。
「不要怕,想哭就盡的哭出來。」
輕輕的拍了拍我的肩膀,給我拭了一下臉頰。
可能只是一句簡單的安。
可是此刻的我,真的無法承。
就像是摔倒的小孩,若是沒有人看到,很快就能爬起來。
可是,一旦有人關心,委屈就會氾濫。
在我號啕大哭的時候,這個警察也一直在拍著我的背,沒有毫不耐煩。
這是我兩輩子以來,第一次嚎啕大哭。
因為,在家裡,我是沒有資格哭的。
4
我們家有三個孩子,我是老二。
我姐姐比我大三歲,程亞楠。
我程夢楠!
從我們的名字不難看出,我爸媽多想要個男孩。
我一歲的時候,我媽再次懷孕。
為了躲避計劃生育,爸媽就把我姐姐送人了。
他們其實是想要把我送人的。
畢竟三歲的姐姐已經可以做一些簡單的活。
可是,那幾天我一直高燒不退,病怏怏的沒人要。
我弟弟出生以後,我已經快要兩歲了。
村裡的人都說,「夢楠,你爸媽有了小弟弟就不要你啦!」
「跟你姐一樣,就要把你送人嘍。」
伴隨著這樣的話,我怎麼可能喜歡小我一歲多的弟弟?
可是,看著躺在小床上吮著手指的小寶,我依然他。
五歲以後,我就開始給家裡洗服。
那時候家裡沒有洗機,一件一件服我都是用手。
墨綠的板,印著我的手通紅。
冬天的時候,我媽說炭太貴,所以我都是用涼水洗服。
那時候,我的手上生滿了凍瘡。
我想一點萬紫千紅,可是只會換來我媽的一句。
「就你金貴,習慣了就好了。」
一道一道的口子,每一次作都會滲出來。
可是我弟一歲多會走以後出門都會帶著一個厚厚的線手套。
五歲半的時候,我開始給家裡砸炭。
不知道你們見沒見過,那種黑的炭,很大。
我拿著錘子砸小塊,然後再拿到屋裡燒火。
六歲的時候,我第一次做飯。
當時煮的是泡麵。
那時候的泡麵簡直是人間味。
我踩著小板凳燒開水,一直在流口水。
那時候村子裡用的都是爐子,不是很高。
可是我的胳膊還是不小心到了煙囪上,被我爸罵我是蠢貨,什麼都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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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連個創可也沒有。
直到現在,我的胳膊上都有一塊沾著煙囪上的灰的疤。
可是,那一碗泡麵我最終沒有吃上。
我媽把泡麵撈給了弟弟和我爸,然後給我拿了一個饅頭。
「楠楠,這泡麵沒啥營養,營養都在湯裡,咱們湯泡著饅頭吃。」
可是,我想吃泡麵啊!
我爸媽常說,「楠楠啊,你弟弟比你小,你要讓著他,照顧他。」
我不知道我還需要怎麼照顧他,一日三餐都是我給他喂。
服我給他穿,我還要怎麼做?
我從來沒有覺得我爸媽偏心。
直到八歲的那一年。
我已經上小學了。
那時候的小學有點遠,我每天早晨天不亮就得起床。
先是給全家人做飯,然後餵。
走路一個小時才能到學校。
我的書包裡永遠揹著兩個饅頭和一罐頭鹹菜。
這就是我的午餐。
那一天,學校要學雜費,我沒有帶錢,中午就頂著寒風回了家。
回去的時候,爸媽看到我愣了一下。
「楠楠怎麼回來了?還沒有吃飯吧?」
「媽給你下碗麵條。」
我媽進了廚房,當我進了廚房的時候,我才知道,我媽那天殺了一隻。
我吸溜著碗裡熱乎乎的湯面,瞬間暖和到了心底。
可是,我媽卻端著碗走了出去。
我跟了上去,才知道,我弟和我爸在屋裡吃。
那一刻,我看著手裡熱乎乎的麵條。
索然無味。
我想,我媽可能也是我的,只是沒有那麼我。
的天平,總是偏到了弟弟那一邊。
我上小學的時候,我弟上了學前班。
他總是撕毀我的作業,或者在我的作業本上寫著賠錢貨。
難以想象,只有不到六歲的他,居然會寫賠錢貨這三個字。
那一次,我打了他一掌。
在他的嚎啕大哭的聲音當中,我被我爸拿著皮帶按在床上。
那一次,我哭了。
我哭的聲音越大,我爸的就越發響亮。
從那以後,我在家裡就沒有了哭的權利。
只要我哭,就會捱打!
我也不會再惹弟弟哭。
因為他哭,我也會捱打!
5
哭到最後,我想到了一個人。
我的舅舅。
當我舅舅在晨中走進來的時候,我直接暈倒在地。
我醒來以後,已經是三天後了。
醒來,就聽到爸媽的吵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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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樣的況!以後怎麼嫁人?怎麼給小寶換彩禮?」
「說了不讓讀書,非要讀!現在好了,被人白白佔了便宜……」
「啪!」
一個清脆的掌聲響了起來,打斷了我爸那張噴糞的。
我躺在病床上,心如死灰!
現在都2008年了!居然還有父親這樣說自己的親生兒!
「姐夫!你夠了!」
「楠楠如今這樣,還不都是你們鬧得!」
我舅舅的聲音氣急敗壞的響了起來。
「你和我姐在縣裡打工,每個月一個人三千多,怎麼就不能負擔楠楠一個學期650的學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