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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週從張家口跑一趟保定,每次都是週五晚上去,週日晚上回。要是上剛好沒課,還會多待幾天。

有許多人問過我,這樣的不辛苦嗎?

我是真心覺得不辛苦,一點兒都不辛苦。

只要想到能看見,我的角就忍不住往上揚,我就想開心地笑,我就覺得幸福。跟這些比起來,五個小時的火車車程都顯得那麼輕鬆愉快。

現在回想起來,那應該是我們最快樂的一段日子了。

大學畢業之後,我們一起回了咱們縣。

我們倆不是什麼好學校的學生,縣裡也沒什麼像樣的工作,而當時爸已經是咱們清江縣最大的房地產商,一提起「潘時梁」這個名字,沒有人不知道。

所以,我們倆理所當然地就進了爸的公司。

一年後,我們舉辦了婚禮。三年後,生下了我們的兒。

我們的日子平穩了下來,當然還是在的,只是再濃鬱熱烈的,也會在這樣的日子裡被消磨殆盡。

再加上,我的事業發展制于的父親,這讓我和的關係也逐漸發生了變化。

雖然沒有明說,但是我能覺到對我的看不起。

爸爸只要、抬抬手,就能讓我辛苦經營的一切事業都付諸東流,對此心知肚明,所以也不能怪會看輕我。

我對也漸漸沒有了,只剩下恩義,但這也沒什麼不好,不是嗎?

「婚姻」這玩意兒,走到最後靠的就是個講義氣,「」那種東西是靠不住的。

後來,我常常會想,日子要是一直這樣過下去就好了,我們會像每一對尋常的飲食男那樣,為互相嫌棄、互相怨懟、不離不棄、肝膽相照的夫妻。

但我遇到了江春水,于是一切都變了。

江春水是個,是我在應酬場合認識的,和其他不一樣。

我知道,我知道,每個出軌的男人都會這樣講,但是是真的不一樣,這輩子實在是太苦了。

七八歲時就被拐了,被賣到了咱們這個河北最窮的縣裡。

十歲的時候,逃回去過一次。畢竟被拐時,已經是能記事的年紀了,大約記得回家的方向。

跋山涉水地逃回了家,的父母是又驚又喜,給做了一頓好吃的,又洗了澡,然後就在媽媽懷裡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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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清楚地記得自己的眼淚掉在媽媽的胳膊上,媽媽于心不忍地長長嘆了一口氣。

驚醒過來時,已經又坐在了柺子的車廂裡。

才得知原來自己並不是被拐,而是被父母賣了。

見到逃回來,父母都慌了,他們害怕那些柺子會追上來,找他們家的麻煩,所以,前腳安排睡下,後腳就給柺子打了電話。

這一回,再也沒有試圖逃走,乖巧地留在了清江縣。

十二歲,正式開始接客。十五歲,被強迫染上了毒癮。遇到我的那年,剛滿二十五歲。

我帶去醫院檢查,醫生說,已經糟了,就算現在立刻戒掉毒癮、健康生活,頂多也活不過三十歲的。

我沒想別的,我只是想好好陪度過這生命的最後幾年時

這輩子過得太苦了,我想至最後這幾年能活得好一點兒、面一點兒。

這不是一段婚外,這真的不是一段婚外。我們倆只在第一次見面時發生了關係,後面就再也沒有發生過。

我也沒有想過要離開潘慈、離開我們的兒,我只是想幫江春水一把,僅此而已。

我是真沒想到事會演變現在這個樣子。

在開車到你這兒來的路上,我仔細琢磨了三個鐘頭,我想問題還是出在我太自以為是了。

我以為江春水需要我的拯救,其實是不需要的,有的人就是只配活在爛泥裡,只配跟爛泥一起腐爛掉。

江春水就是這樣的人。

一開始,是很乖的。

戒掉了毒癮,改變了作息,飲食也變得幹凈起來。的氣眼可見地好了起來。

可這樣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多久,就又重新掉了原本的生活習慣裡。

的認知裡,沒錢了就去賣,得到了錢就去吸,吸到沒錢了就再去賣。

如此循環往復,是永恆不變的唯一真理。

反而是我帶著去過什麼平靜健康的日子,在看來,才是異常,才是例外。

我一次次地把拖拽出來,一次次地重新墜落回去,在這樣的拉扯裡,我們倆都累了,也都急了。

直到今晚,我又一次抓到在家裡賣。

我眼睜睜看著的客人從裡面走出來,那人還以為我是另一個客人,他還沖我出了一個瞭然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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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終于急了。

我沖進房子裡,指著的鼻子,罵是婊子,是不知廉恥的賤貨,是一天不賣就活不下去的婦。

什麼難聽,什麼噁心,我就罵什麼。

沒說話,在我瘋狂辱罵的整個過程裡,始終都沒有說話,臉上掛著一種似笑非笑的表,如同在看一個氣急敗壞的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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