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五歲時,我知道我是林家的假千金。
我雖然憂慮,卻也能安自己:真千金又如何,如此鄙,怎能鬥得過我這個高門貴。
父親領著走進門時,卻一直看著我。
順著無悲無喜的目,我看到了自己的一雙腳。
那雙自五歲時就被裹起的小腳。
01.
真千金來到時,母親喜極而泣,父親卻有些嫌棄地看著糙的手:
「霜寒這些年來苦了,只是生在鄉野,難免沾了俚俗氣息,回家後,要好好教養,別在其他貴面前丟人。」
「霜寒是要與顯貴子弟婚的,過去的事不必再提,以後,不許再和不流的人家來往。」
他又提到我,語氣中毫無:
「按理說,知春也應該認祖歸宗,回到該待的地方去。只是畢竟育十五年,也有些分在,只要安分守己,留在這裡也無不可。」
曾經對我極好的兄長與弟弟,如今正心疼地向霜寒,提到我時更是滿眼鄙夷。
父親年老,如今府中事務,大部分由兄長掌管。因此,我的日子一度難熬。
我的生活份額被大幅減,以至于連吃飯都問題。
嫂嫂心疼我,給我補一些,卻也在被哥哥嚴厲訓斥後,再不敢提。
丫鬟去問管家,只得到冷冰冰一句:
「能留下已是萬幸,一個贗品,怎麼還奢求更多?」
丫鬟端著簡陋的飯食,氣得要掉眼淚,我卻平靜如常。
問:「小姐,都這樣了,你怎麼能忍得下呀?」
我低聲道:「此時別無選擇,只能暫且忍耐,總能等到時機。」
然而,沒過幾日,我就得知,那位真千金去找了兄長,要求減自己的吃穿用度,並將兄長補自己的首飾脂盡數退回。
道:「這麼名貴的東西,如今不勞而獲,我用起來不安心。如果你真的為我好,就不要再讓人剋扣那位小姐的食份額了。」
我躲在簾後,悄悄看向葉霜寒mdash;mdash;如今已經改名為林霜寒。
由于勞作,的微黑,雙手也談不上什麼纖纖玉指,眼睛卻是清亮奪目,彩照人。
我握拳頭,林霜寒卻注意到了我。
走過來,挑起簾子,在我們四目相對時,第一眼卻注意到了我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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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雙足從未纏過,而我從小纏足,如今的雙腳,是能令書生贊嘆的「三寸金蓮」。
我在心中安自己,僅憑這一點,就比不上我。
雙足的差異,背後是十餘年教育、生活帶來的氣質與心的差異。無法彌補,又怎能將我比下去?
看了很久。
抬起眼時,沒有嫉妒,沒有惆悵,沒有自卑,只說了一句:
「這一定很疼吧。」
這句話在我的意料之外,所以我不知該如何回答。
從小娘便教育我:若不經歷疼痛,如何洗筋伐髓,擁有完無瑕的雙足?如何對得起名門貴的尊榮,對得起自己日日所的教誨?如何討夫家歡心,完自己的使命?
只是疼痛而已,如果不自願忍疼痛,就不了閨秀,因為太多人都在經歷同樣的事,所以我的疼痛,更是不值一提,沒必要去看。
所以我回答:「我忘記了。畢竟那時,我還只有五歲呢。」
林霜寒放下簾子,在只有我們二人時,輕聲說:
「那你信不信,時代一變,不需五十年,這裡人人都不會再纏足。」
我突然很厭惡這句話。
我走路不便,丫鬟扶著我,我才能邁步伐,轉離去:「五十年後才能看到的時代,又不是現在的時代,至現在,這裡是你家,但也是我家,現在的日子屬于我。」
林霜寒在後嗤笑一聲:
「屬于你?連都由不得自己做主,還有什麼是屬于你的?你連殘羹冷炙都吃不到,為何還沾沾自喜,以為自己是人上人?」
我討厭。
所以,我不能坐以待斃。
好在林霜寒的表現,也正如我所料。
大家閨秀應安守闈,卻總想著翻墻出門散心。
父親找名師教訓戒,卻上課睡覺,寧可罰跪,也不願聽講。
的紅刺繡更是一塌糊塗,比不上我半分。
在父親為這些事煩心時,我適時獻上我繡的花鳥圖,眉目溫順,為他排解憂心。
在得知我是假千金後,這是他第一次正眼瞧我。
由于父親的賞識,我在府的境總算好了很多。
甚至無需我推波助瀾,只需將我二人比較,一人刁蠻,一人識大,長輩們就能做出自己的判斷。
丫鬟告訴我,父親已與族中長老商議,依舊將我算作他們的兒,只待京城沈家的爺留學歸來,便與我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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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是北莊計程車紳家族,紮此地,實力雄厚,但勢力難以出了北莊。
而沈家在京城,家大業大,與他們結親,是林家高攀。
這門婚事,本該是真千金林霜寒的。
弟弟去上學堂,聽聞此事,卻冷冷道:「林知春鳩佔鵲巢這麼多年,怎樣補償霜寒都不為過,如今怎能讓再佔了霜寒的便宜?」
兄長對我也愈發厭惡,再無一好臉,卻由于父親,不敢在明面上表現出來。
02.
既然到了林家,就要遵循家中的規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