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張笑臉都讓我腦子嗡嗡炸響。
難道真的要認下這筆債務嗎?
下一秒,手機響起。
是閨。
「遙遙,這兩天發資訊怎麼也不回啊?退婚的事順利嗎?」
連日來的委屈瞬間決堤。
「不順利,小雨,他把我告了。」
閨聽完我的講述沉默許久。
「聽著,遙遙,這事已經超出我的能力範圍了。我給不了你專業意見。但我可以把我師兄介紹給你,他雖然脾氣古怪,但他是高手,你信我。」
很快,手機再度亮起。
是個陌生號碼。
還未等我開口,對方先一步打斷:
「我只有三分鐘,第一個問題,金子,是不是你換的?」
「不是。」
「好,第二個問題,你想要什麼結果。」
我深吸一口氣:
「拒絕和解,我要他自食惡果!」
「可以,那這場司,你自己去。」
我懵了。
5
「自己去?可我現在什麼證據都沒有啊。」
背景音裡,約傳來空姐要求關閉電子裝置。
他迅速開口:
「利用庭審程式,把對方手裡的發票、證書、那堆假金子,全部過法律程式固定下來。拿到這些,你就有了證據。」
「好了,」
他切斷我的思緒:
「我關機了,司結束後聯係我。」
聽筒裡傳來嘟嘟聲。
我握著手機,腦子裡反復重復著他最後那句話。
用一場必輸的司去取證?
可那是二十萬啊!
不對,是四十萬!
我不死心,又接連諮詢了好幾位律師。
得到的答復卻出奇一致:
「證據不足,建議調解,爭取降低賠償額度。」
沒有一個人問過我真相是什麼。
轉眼,開庭日已至。
我獨自一人,兩手空空地走進法庭。
對面,是周沉和他重金聘請的律師團隊。
旁聽席上,林薇優雅地坐在一旁。
他們剛從馬爾代夫度假歸來。
整整一個多月。
似乎已經篤定我會輸得很慘。
庭審開始,對方迅速演示了全套證據:
購買憑證:清晰的發票、證書,編號與實完全對應。
贈與證明:訂婚當天,清晰記錄了他將金遞給我,並親手為我佩戴的全部影像。
歸還記錄:我退還金時,他拍下的照片與視頻,甚至還有兩名目擊證人,證明我還的就是假貨。
他手裡的證據形了一個完的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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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前一片漆黑。
「被告,」
法轉向我:
「對于原告提的證據,你方是否有相反意見?」
我聲音發:
「法大人,我……目前沒有實證據。但您不覺得他從贈送、到收回、到檢驗,每一個環節都準備得過于充分了嗎?」
「荒唐!」
對方律師立刻起:
「法律講求的是證據,而非想象力,我們要求被告立刻賠償我方當事人 400 克黃金的現有價值。」
我咽了口唾沫,抖著翻出手機相冊截圖。
「可是,原告出軌了啊。」
法摘下眼鏡了眉心:
「被告,這些證據與本案的婚約財產糾紛無關。本庭審理的是財返還問題,二者完全不同,你是否還有其他證據?」
我生無可地閉上眼:
「沒有了。」
法槌敲下,宣讀了結果。
400 克的金,我必須按照市價全數返還。
周沉走上前,角掛著毫不掩飾的譏諷:
「小垃圾,這堂課,教你以後切記不要裝,錢準時打我卡上,小心我弄死你。」
看著他和林薇相攜離開的背影,渾冰冷。
下一秒電話響起。
是那個陌生號碼。
此刻我只想將這男人從電話線裡扯過來痛扁一頓。
「拿到結果了嗎?」
我煩躁地嘆了口氣:
「拿到了,不賠得底不剩,還得倒四十萬。」
對方輕呵一聲:
「拿到判決書後,用最快速度支付那四十萬賠償。」
「什麼?」
我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聽我說完。」
他語氣乾脆:
「付錢,然後憑借已履行完畢為由,向法院申請將本案關鍵證歸還我方保管,只要它回到你手裡,就從法庭證變了你的財產,我們就能對它做任何事。」
「那然後呢?」
「起訴金店。」
「什麼?」
6
不久後,我見到了電話裡的男人。
西裝革履。
目中無人。
第一時間就把行李箱扔給我:
「去天河法院,我開車。」
一路無言。
他似乎在專心思考。
不是,什麼流程你好歹說一下吧。
直到提完訴狀他才悠悠開口:
「金店的法務會很快做出反應。我們的戰核心,是擴大戰場。」
他不停地敲打鍵盤:
「破局的關鍵,在于找到真金子與假金子的權威鑒定。但有真金子的,除了你那個男友,就是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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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前男友。」
我沒好氣的回懟道。
男人扶了扶眼鏡:
「所以,我們需要在法律框架,提出一個金店無法迴避的合理質疑。」
他認真看向我:
「一旦進司法程序,力就在金店一方。為了徹底洗售假嫌疑,他們會不惜代價,主拿出一切部證據,包括該批次黃金的原始工藝引數、分譜、確到毫克的出廠重量記錄。他們會比我們更迫切地證明:問題出在流通環節,而非生產端。」
「這,就是我們以零本完取證的最佳路徑。」
我努力消化著他剛才說的那些話……
都說了些啥來著?
「那個……如果第一次司我贏了,會有什麼不一樣嗎?」
他角微勾:
「那我們就無法把惡魔送回地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