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來談談房產問題。」
他的聲音不帶任何彩,卻帶著一種權威。
他將一份房產證的復印件推到桌子中央。
「這套位于XX小區的房產,房產證上登記的所有人,是林舒士一人。購買時間,是在林士與陳浩先生結婚之前。因此,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該房產屬于林士的個人婚前財產。」
接著,他又拿出了另一份檔案。
「這是林士與陳浩先生在婚前自願簽署的《婚前財產協議》,協議中明確規定,該房產及其在婚後產生的一切相關收益,均屬于林士個人所有,與陳浩先生無關。」
他抬起頭,看向臉已經變得很難看的陳浩。
「協議上有陳浩先生的親筆簽名和手印,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所以,任何以‘家人’名義,強行要求住,甚至企圖分割該房產的行為,不僅在道德上站不住腳,在法律上,更是涉嫌對他人私有財產的侵犯。如果節嚴重,我的當事人完全有權提起訴訟。」
婆婆張蘭憋不住了,一拍桌子,尖起來:「什麼狗屁協議!我們不知道!我兒子娶媳婦,彩禮我們都出了,的東西就是我們家的!」
王律師推了推眼鏡,角甚至還帶著禮貌的微笑。
「這位阿姨,首先,據我所知,您二位結婚時,方不僅沒有要彩禮,還陪嫁了這套價值數百萬的房產和一輛車。其次,您的法律觀念可能需要與時俱進一下。買賣婚姻是陋習,現代婚姻講究的是平等自願。」
他頓了頓,語氣稍微加重。
「最重要的一點是,如果你們繼續過堵門、擾等方式干涉我當事人的正常生活,我們將據《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向法院申請人安全保護令。到時候,就不是家庭會議這麼簡單了。」
「人安全保護令?」
這幾個字像炸彈一樣,把公婆和陳莉都炸蒙了。
陳浩的面如死灰,他大概以為那份婚前協議我早就忘了,沒想到我不僅留著,還把它變了最鋒利的武。
法律途徑走不通,陳莉立刻切換回了唯一的技能——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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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崩潰大哭起來,這一次,比之前任何一次都悽慘。
「我也不想的啊!我也不想拖累家裡人啊!」
一邊哭一邊捶打著自己的口。
「我被我那個天殺的朋友騙了!說有個專案穩賺不賠,我把賣房子的錢,還有我所有的積蓄,一百萬,全都投進去了!現在人跑了!一分錢都要不回來了!」
哭得涕泗橫流,看起來確實很可憐。
「我還……我還借了高利貸啊!」
這句話,幾乎是吼出來的。
「高利貸?」
我敏銳地抓住了這個關鍵詞。
客廳裡的空氣再次凝固。
我看到公公和婆婆的臉瞬間變了,從剛才的理直氣壯,變了震驚和恐懼。
顯然,關于高利貸的事,他們也是第一次聽說。
陳浩的頭埋得更低了,微微抖。
他知道。
他肯定早就知道了。
王律師看了一眼緒崩潰的陳莉,又看了一眼我的反應,然後不聲地從口袋裡拿出一張名片,遞到我面前。
「林士。」他的聲音得很低,只有我們兩人能聽到,「如果事涉及到經濟詐騙和高利…貸,質就完全不同了。」
「保留好所有相關證據,隨時可以聯絡我。」
我接過名片,指尖冰涼。
我看著眼前這作一團的陳家人,看著那個還在嚎啕大哭的大姑姐,看著那個已經嚇傻了的公婆,再看看那個懦弱無能,把我拖進這個巨大泥潭的丈夫。
我明白了。
這不是簡單的鳩佔鵲巢。
這是一個無底。
而我,就是他們選中的,用來填的那個冤大頭。
06
回家的路上,我和陳浩一路無言。
車裡的空氣抑得幾乎要凝固。
他幾次想開口,都被我冰冷的側臉堵了回去。
一進家門,我「砰」的一聲反鎖了房門。
清脆的落鎖聲,像一道不可逾越的屏障,將我們兩個人困在了這個名為「家」,實為戰場的空間裡。
我沒有開客廳的主燈,只開了玄關的一盞小燈。
昏暗的線將我們兩個人的影子拉得又長又扭曲,投在牆壁上,像兩隻對峙的困。
我把王律師給我的那份《婚前財產協議》的復印件,狠狠地摔在他面前的茶幾上。
紙張散落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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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浩,我們之間,還有什麼好說的嗎?」
我的聲音在空曠的客廳裡迴盪,帶著疲憊的沙啞。
他避開我的目,還在做最後的垂死掙扎。
「老婆,我……我也是被的。那是我親姐,我總不能眼睜睜看著去死吧!」
他的聲音裡充滿了委屈,彷彿他才是那個最大的害者。
「被的?」
我冷笑出聲,從口袋裡拿出手機,點開了一個資料夾。
那裡面,是我弟林然趁著剛才混的場面,用藍牙從陳浩那臺沒鎖屏的手機上,悄悄復製過來的幾張聊天記錄截圖。
我把手機螢幕懟到他面前,線照亮了他那張寫滿驚慌的臉。
「被著,拿我們兩個辛辛苦苦攢著,準備換車的那二十萬,一筆一筆地,轉給你姐夫去還賭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