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後,我對我媽說:「媽,我最近報了個線下的課程,想提升一下自己,為以後重返職場做準備。悠-悠能不能先去你們那兒住幾天?」
我媽心疼地看著我,立刻答應了:「好啊,放媽這兒,你放心。」
第二天,我親自把悠悠送到了我父母家。
臨走前,我給陳峰發了條資訊:「我把悠悠送我媽家了,讓他們祖孫倆親近幾天。給你和媽一個驚喜,你們可以過幾天二人世界了。」
他回了一個「好」字,想必是如釋重負。
我回到那個空的家,第一次沒有到失落和孤單。
看著那個黑的攝像頭,我心中沒有一留,只有即將解的平靜,和對新生活的無限嚮往。
戰場,已經清空。
接下來,就是我一個人的,華麗反擊。
07
我正式向法院提離婚訴訟的那天,天氣晴朗。
訴狀、證據清單、財產分割申請、養權申請……所有檔案,由王律師親自遞。
兩天後,法院的傳票,像兩枚準制導的炸彈,分別投向了陳峰的公司和他母親李秀蘭的麻將桌。
陳峰的電話第一時間打了過來,手機螢幕上他的名字瘋狂跳。
我按了靜音,任由它響。
幾分鐘後,微信訊息開始轟炸。
「林晚你什麼意思?」
「你瘋了嗎?」
「快把訴訟撤了!別鬧了!」
我一條都沒回。
半小時後,他的語氣從憤怒轉為了哀求。
「小晚,老婆,我錯了,我們回家好好說行不行?」
「別鬧了,我們好好過日子不行嗎?媽年紀大了,也是為了我們好!」
「你這樣,不是毀了這個家嗎?」
我看著那些文字,只覺得諷刺。
毀了這個家的,究竟是誰?
下午,婆婆李秀蘭直接殺到了我家門口,把門拍得震天響。
我打開門,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衝了進來,試圖抓住我的胳膊。
我後退一步,冷冷地看著表演。
「林晚啊!你這個沒良心的白眼狼啊!我們陳家哪點對不起你了?」
「我兒子辛辛苦苦在外面賺錢養家,你就在家裡想著怎麼算計他,怎麼離婚分財產啊!」
「你這是要毀了我兒子,毀了這個家啊!」
一邊哭嚎,一邊眼尖地看到了我放在茶幾上的手機,突然像瘋了一樣撲過來,想搶走我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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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把什麼東西存手機裡了?快給我刪了!」
我早有防備,一把將手機抄在手裡,舉得高高的。
「李秀蘭士,請你冷靜一點。」
我一字一句,清晰而冰冷。
「第一,這個家,是你們親手毀掉的。從你們質疑我那五千塊錢開始,它就已經死了。」
「第二,我沒有算計任何人,我只是在拿回本該屬于我的東西。」
「第三,請你立刻離開我家,否則,我會報警說你私闖民宅並試圖搶劫。別忘了,客廳裡有你兒子裝的攝像頭,可以記錄下一切。」
提到攝像頭,李秀蘭的臉瞬間煞白,出的手僵在了半空中。
大概從未想過,自己用來監視我的工,有一天會為對付自己的武。
最終在我冰冷的注視下,灰溜溜地走了。
開庭那天,我穿著新買的米白西裝套,化了緻的妝容,頭髮一不茍地盤在腦後。
陳峰和李秀蘭坐在我對面,兩人都面憔悴,眼神躲閃。
他們的律師,是一個看起來經驗不足的年輕人。
法庭上,他們果然如王律師所料,開始倒打一耙。
他們的律師聲稱,我作為全職太太,「遊手好閒,不事生產」,卻「揮霍無度,私藏財產」,甚至在我將悠悠送到我父母家那幾天,汙衊我「惡意轉移、藏匿孩子」。
到我的律師發言時,王律師從容地站了起來。
沒有急著反駁,而是先向法和陪審團,展示了第一份證據——我那本被陳峰扔在桌上的,封皮的手寫賬本。
接著,是那份長達數十頁的,用專業製作的家庭收支分析報告。
「法大人,請看。這是我的當事人,林晚士,在過去一年裡記錄的每一筆家庭開銷。小到一捆蔥,大到一筆業費,全部有據可查。」
「據這份報告,一個三口之家,在包含一個兩歲兒的況下,每月的基本生活開銷,平均為5280元。而被告陳峰先生,每月只提供5000元生活費,這筆錢,甚至不足以覆蓋家庭的實際基本開銷。」
法庭裡響起一陣輕微的。
接著,王律師開啟了投影。
螢幕上出現的,是陳峰的銀行流水,和他一筆筆轉給李秀蘭的轉賬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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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零花錢,3000元。」
「媽,天冷買件服,2000元。」
「媽,給你打麻將,1000元。」
王律師的聲音冷靜而有力:「被告陳峰先生,在指責我當事人‘揮霍無度’的同時,卻在婚,持續、大量地將夫妻共同財產,無償贈與給他的母親,李秀蘭士。總金額高達七萬三千元。」
陳峰的臉瞬間漲了豬肝。
李秀蘭在旁聽席上坐立不安,裡小聲地嘟囔著:「兒子孝順我,天經地義……」
[高·]還在後面。
王律師播放了一段經過剪輯的錄音,正是我放在沙發下錄到的那段「謀」。
「……萬一哪天想通了要離婚,這錢可就算夫妻共同財產,要被分走一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