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紅?多次記錄?我hellip;hellip;我居然找了個失足婦給我按?
完了,這下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我覺渾的力氣都被乾了,癱在椅子上,喃喃自語:「怎麼會這樣hellip;hellip;李然這個坑貨hellip;hellip;」
審訊室裡陷了死一般的寂靜。
我能聽見自己擂鼓一樣的心跳聲。
我絕地看著對面的季鑫磊。
他是我現在唯一的希了。
雖然我們只是法律上的夫妻,但好歹也是夫妻啊!他不能見死不救吧?
我拼命地向他使眼,眉弄眼,希他能接收到我求救的訊號。
然而,他就像個沒有的機人,完全無視我的「眉目傳」。
繼續用他那不帶一溫度的聲音問:「你跟林建國,是什麼關係?」
林建國是我爸。
「他是我爸。」我老實回答。
心裡更慌了,怎麼連我爸都查出來了?
他們這是要把我祖宗十八代都翻出來嗎?
「跟你一起來的,還有一個季鑫磊的,你認識嗎?」
我心頭一跳。
來了,他終于說到重點了。
我猛地點頭,像小啄米一樣:「認識!認識!」
他看著我,眼神裡似乎多了點什麼,但一閃即逝,快得讓我抓不住。
「什麼關係?」他追問。
我張了張,卻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說「夫妻關係」?當著他的面?
他會不會覺得我在攀關係,然後罪加一等?
可如果我不說,他是不是就真的打算公事公辦,把我定「嫖客」的同夥?
雖然我是的,但質也差不多啊!
我急得滿頭大汗,支支吾吾地說:「就hellip;hellip;就是hellip;hellip;認識的關係。」
這話一出口,我看到季鑫磊的眉幾不可見地皺了一下。
我心裡咯噔一下。他這是不高興了?
「只是認識?」他的聲音好像比剛才更冷了。
「不不不!」我趕擺手,「是hellip;hellip;是比較的那種認識!」
我真是個笨蛋!這種時候了還玩什麼文字遊戲!
我豁出去了,心一橫,眼一閉,小聲說道:「他hellip;hellip;他是我hellip;hellip;我老公。」
Advertisement
說完這句,我覺自己的臉已經燒了猴屁。
我不敢看他,只能死死地盯著桌面上的一個墨水印子。
審訊室裡又是一陣沉默。
過了好久,我才聽到他輕輕地「嗯」了一聲。
就一聲「嗯」?沒了?
我抬起眼皮,瞄了他一眼。
他還是那副面無表的樣子,只是手指在桌上無意識地敲著,一下,又一下,敲得我心煩意。
「既然認識,」他終于又開口了,聲音裡聽不出什麼緒,「你為什麼要去那種地方?」
「我說了,我就是脖子疼hellip;hellip;」
「我是說,」他打斷了我,微微前傾,一雙眼睛像鷹一樣鎖住我。
「你有需求,為什麼不找我?」
「啊?」我徹底傻了。
他hellip;hellip;他說什麼?
有需求?什麼需求?
我腦子飛速運轉。按的需求?
不對啊,他是警察,又不是按師。
那hellip;hellip;那是hellip;hellip;
我的臉「騰」的一下,從脖子紅到了耳。
是我想的那個「需求」嗎?
他一個警察,在審訊室裡,跟我這個「涉-黃-嫌-疑-人」,討論這種需求?
這畫風也太詭異了吧!
我結結,語無倫次地問:「找、找你?合、合法嗎?多、多錢?」
問完我就想咬掉自己的舌頭。
我都在胡說八道些什麼啊!
我怎麼會問一個警察「多錢」?我是豬嗎?!
我看到季鑫磊的角,似乎,好像,有那麼一極其微小的,向上揚起的弧度。
但等我眨眨眼再看過去,他又恢復了那張嚴肅的撲克臉。
他看著我,眼睛裡黑漆漆的,像藏著一整片星空。
然後,他一字一句,清晰地說道:
「合法,不要錢。」
轟!
我的大腦,徹底宕機了。
合法hellip;hellip;
不要錢hellip;hellip;
天底下hellip;hellip;還有這等好事?
一個長得這麼帥,材這麼好,還穿著制服的警察小哥,提供免費的、合法的hellip;hellip;特殊服務?
我覺自己好像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
Advertisement
就在我浮想聯翩,口水都快流出來的時候,審訊室的門被敲響了。
「季隊,怎麼樣了?」門外傳來一個年輕男人的聲音。
季鑫磊站起,拉開門,對外面的人說了句:「沒事,誤會。家屬。」
然後他轉過,居高臨下地看著還傻坐在椅子上的我,皺了皺眉:「還坐著幹什麼?跟我出來。」
他的聲音把我從幻想中拉了回來。
我這才後知後覺地反應過來,他剛才那句話的意思是mdash;mdash;
他是我的合法丈夫,所以我們之間發生什麼都是合法的,而且夫妻之間,當然不要錢!
我的天!
我剛剛都想了些什麼七八糟的!
我的臉瞬間紅,燙得能煎蛋了。
我恨不得立刻原地消失。
我手腳並用地從椅子上爬起來,低著頭,跟在季鑫磊後。
像個做錯事的小學生一樣,走出了審訊室。
我甚至不敢去看門口那個探頭探腦的小警察是什麼表。
太丟人了。
我林雪馨這輩子都沒這麼丟人過。
03
我跟在季鑫磊後,亦步亦趨。
他的背影又寬又直,警服被他撐得筆,走起路來帶著風。
我低著頭,視線裡全是他那雙得鋥亮的黑皮鞋。
一步一步,踩在潔的地板上,也踩在我的心尖上。
腦子裡還不停地回放著他那句「合法,不要錢」。
完了,我這輩子都忘不了這個場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