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看著他的目,無異于太打西邊出來了。
太上皇自從退位之後,已經許久不過問朝堂之事。
自從貴太妃回來之後,他卻幾次跟皇上發生沖突。
在皇上明確下令需要靜養,不許任何人探視的況下。
他們兩次沖到紫儀殿生事,甚至還起了沖突,差點大打出手。
二十年前,他為了一個人拋妻棄子。
二十年後,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這究竟是轉了,還是真昏了頭了?
庭審正式開始。
容琰看著下面的三位人犯,質問道:“冒充兔妖在京中制造,引得民眾恐慌,後來更是鬧出了人命,你們可知罪?”
明若雪當然不可能輕易承認,立即開啟狡辯模式。
“就算皇上因為從前的事記恨,也不能隨意扣罪名,那些死者分明就是被妖怪所害,他們上的傷也是撕咬致死,有什麼證據是我們所為?皇上不會因為抓不到兇手,就把隨便找人當替罪羊吧?”
死到臨頭還敢。
容琰也不跟多說廢話,直接讓人將從宅子里搜出來的證呈了上來。
有夜行,破碎的銀鉤,還有一箱瞳。
經寧止辨認,正是琉璃山莊失竊之。
至于銀鉤,正好與死者脖子里取出的那截斷裂的鉤子相吻合。
“你不是想要證據嗎?這便是證據!”
明若雪臉大變。
這些東西,不是已經被埋到地下了嗎?
他們是怎麼發現的,還全都搜了出來?
“誰能證明這是我的東西?”
“從你所在的宅院中搜出來的,不是你的,還能是誰的?”
梗著脖子:“說不定……是兇手故意放在這里,借機污蔑。”
眾人都被這副厚無恥的臉給驚呆了。
這也行?
證已經確鑿,按理說直接可以定罪了。
容琰卻要讓心服口服。
“帶人證!”
明若雪心中一驚。
什麼,竟然還有人證?
見過的人,分明都已經死了!
這時,兩個侍衛抬著一副擔架走了進來,上面躺著一名男子。
他面容清俊,看起來二十多歲,一的書卷氣,分明就是個書生。
但他臉頰、手臂都有明顯的傷,雙也斷了。
一看到他,明若雪再也崩不住了,臉陡然大驚。
他怎麼會沒死?
那天晚上,分明親眼看到他跌落懸崖,肯定尸骨無存了啊!
“太子妃,你可認識此人?”
極力掩蓋臉上的驚慌之,矢口否認:“不認識,你們不會以為隨便帶個人過來便能指證我是兇手了吧?我沒有做過的事絕對不會承認。”
那書生一看到就激起來。
“就是!那天晚上我差點就死在的手里。”
在他的講述下,終于還原了那驚險一幕。
兩日前的夜里,他獨自一人趕路,突然聽到前面傳來子的呼救聲。
他循聲走了過去,便看到一名蒙著面紗的子坐在地上。
說自己進京投靠親戚,不小心扭傷了腳,四周又無人,只能被困在這里。
月之下,子煙波流轉,出一雙含脈脈的大眼睛。
換做別的男人,怕是早就已經瞇瞇撲上去了。
書生卻沒有上前,他自讀圣賢書,知道男授不親。
萬一有了接,壞了姑娘名節就不好了。
隔著幾步距離,他禮貌說道讓在這里再等一下,他去前面的驛站找人過來幫忙。
子卻出驚慌的表,說一個人在這里害怕。
看他是個正人君子,一定不會做出來之事,希他能帶著自己一起走。
書生猶豫了一下,還是同意了。
畢竟這里是荒郊野嶺,萬一有不軌之人出現怎麼辦?
想了想,他將扶了起來,想著將送到驛站再離開。
沒想到剛俯下,他便被一把環住脖子,倒在的上。
他驚慌失措想要爬起來,卻被抱住。
“姑娘,男授不親,你這樣是不對的。”
“公子幫了奴家,奴家只能以相許報答公子的救命之恩。”
他家中已有妻室,不久前才為他誕下一個兒子,不愿做出背叛妻子的事,更對這種投懷送抱的子嗤之以鼻,只想將推開。
糾纏之間,子臉上的面紗掉落。
那張臉,看著竟有些眼。
他想起來了,不是那位邶國公主,也是大燕的太子妃。
自從與太子犯了大罪逃走之後,京城的城墻上到都是他們的畫像,所以一眼就認了出來。
見自己的面暴,對方也不裝了,從地上爬了起來。
從靈活的姿態,哪有半分扭傷的樣子?
“敬酒不吃吃罰酒,既然溫鄉不要,那就地獄吧!”
突然,他突然聞到一甜膩的香氣。
他的家中是開醫館的,自頗熏陶,對一些草藥的氣味十分敏。
這分明……是迷藥!
他下意識屏住呼吸,只可惜晚了,意識逐漸昏沉起來。
對方沖了過來,大力掐住他的脖子,讓他到了窒息的覺。
好在,他吸的迷藥并不多,死亡的恐懼讓他用盡全力氣拼命掙扎起來,一把將上的人推開,轉頭就拼命奔逃。
後人窮追不舍,最後將他到了山崖。
腳一,便摔了下去。
他以為自己必死無疑,沒想到山谷下方是一條河流。
借著水流的沖擊,他才沒有摔死,只是全上下多傷,摔斷了,人也昏迷過去。
天亮之後,他被前來捕魚的村民發現,終于得救了。
第二日醒來,他便讓人去府報,上報朝廷。
正因為如此,容琰才知道有一個存活下來的證人,將他保護起來。
只為了今日,讓他當場指認兇手!
那些死者之所以會被殺害,也是因為字頭上一把刀。
書生因為正氣凜然,不為所,所以才能保住命。
明若雪怎麼都沒想到,竟然還有一條“網之魚”。
都摔下山崖了,竟然還能活著,早知道就該直接殺了他!
如今人證證俱在,哪怕再怎麼狡辯,也沒有任何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