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含郡主謝遙綠,既嫁禮部尚書府,即為趙家婦。當恪守婦道,謹遵家規,方不負宗室貴之名。
然其近日宮,驕縱失教,無端尋釁沖撞皇貴妃,言語輕慢,致其心緒不寧、夜食減損,累及腹中龍嗣,罪不可輕!
著禮部尚書即刻將謝遙綠足府中院,閉門思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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