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雲徵的判決是在三日後下的。
刑部和大理寺會審,罪狀列了整整七頁。
叛國投敵、引狼室、謀害君上、暗結藩王。
每一條都夠判他十次斬立決。
墨臨淵沒有在判詞上多加一個字,只是在批復寫了“準”字。
宋雲徵被關在刑部大牢最深,等著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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