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蘭舊信一出,皇後終于被到墻角。
太子妃將信呈上。
信紙泛黃,邊角有火燎痕跡。
字跡娟秀,卻因年代久遠,墨已經淡了。
皇帝親自看。
信中沒有直寫“淑妃命我”。
可有一句:
“娘娘許我魏家宮供香,待昭明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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