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七留在北營審的第三日,朔寧州衙找到了倉門雜役羅順。
之前查到的那面記車牌,原本掛在外路第三車上。糧車進州倉時,倉門書吏驗過牌號與背紋,冊之後將四面牌放在西側案頭,準備還腳行。第三車的牌後來到了魯七手中,中間了領牌人與牌人的名字。
羅順正是當日收攏車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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