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傅瑾梟的妻子,關于他的史,墨闌笙自然是了解過的。
知道蔣薇薇,也知道有金主捧。
至于是不是傅瑾梟,還真的沒往他上想,畢竟都是前友了,誰沒事還往前友上砸錢啊,這不有病嗎?
那能砸錢的,也不會變前友了吧?
垂眸抿了咖啡,語氣淡得像片雲:“哦。”
“哦?”阮寧尖銳的嗓音差點刺穿墨闌笙的耳,“不是,姐妹,你能不能上點心啊,和著皇帝不急太監急是吧?你就沒有想過背後的金主是的前男友,你的老公,傅瑾梟嗎?”
墨闌笙卻渾然不在意,語氣輕松:“我跟傅瑾梟結婚之前他們就已經分手了,金主什麼的,也只是你的猜測,再說了,人家是Z國人,你還不允許人家回國了?”
阮寧嗤了一聲:“那你知道這次回國要簽約哪家娛樂公司嗎?”
不等墨闌笙回答,便接著道:“沒錯,就是傅氏集團旗下的瑾盛娛樂,為了表示誠意,瑾盛娛樂直接把趙齊導演新片《歡》的二給了!”
“那可是趙齊導演啊,拿了多個國際大獎的,他的電影多大咖破了頭都不進去呢,蔣薇薇一個十八線,憑什麼?”阮寧憤憤不平。
《歡》是傅氏集團今年投資的電影,是部S級大制作。
半年前初步啟這個項目的時候,傅瑾梟曾跟提過一,所以多是知道一點的。
前幾天《歡》劇組開機儀式還上了熱搜,當時定下的二是一個衛紅的二線明星。
現在劇組已經開機好幾天了。
所以,這是把二換掉了?
墨闌笙睫輕,落地窗外的在側臉鍍了層金邊。
著三百米外傅氏大廈的玻璃幕墻——那棟冷冰冰的建筑里,有名義上的丈夫。
結婚三年,只要出了家門,他們連頓像樣的午餐都沒一起吃過,最頻繁的流竟是雙方長輩的聚餐邀約。
“消息從哪聽的?”聽見自己問。
“《歡》的主是安嵐,我以前不是給拍過宣傳照嘛,所以就認識了。
前兩天跟我吐槽,說是制片方不滿意二,把人換掉了。
臨時空降了個關系戶,就是蔣薇薇。
娛樂圈嘛,資本的力量,這種事見怪不怪,我當時還不信,現在看來,是真的了。”
阮寧突然嗤笑:“這個蔣薇薇昨天還特地發了條微博,說什麼‘為回國,努力為你邊最耀眼的星’,還給自己買了熱搜。
這是想暗秀恩呢,但國誰關注啊,就那幾個腦殘,本維持不了熱度,熱搜剛掛上去沒幾分鐘就被頂下去了,這次機場照,又是買的熱搜,兩分鐘都沒撐又下去了,笑死。”
墨闌笙也被逗笑了:“你怎麼那麼關注?”
“我關注?多看一眼我都怕長針眼,我這還不是為了你,這次回國估計就不會走了,你就一點都不擔心?”
擔心嗎?
墨闌笙著玻璃上自己的倒影。香依閣與傅氏大廈同金融街,步行不過十分鐘。
可這三年來,他們的婚姻像被施了定咒——出了家門就是陌生人。
連短信都帶著公式化的寒意:媽讓今晚回家吃飯;說周末要家庭聚會。
這場只能止步于家門口的婚姻,該擔心嗎?
墨闌笙抿了抿,思緒有些飄渺:“寧寧,你知道我跟傅瑾梟的婚姻關系,更何況,這是他公司里的事,捧誰,踩誰,我無權干涉的。”
“我知道,你們各玩各的,互不干涉嘛,但是.......”
“行了,”阮寧還想再說些什麼,被墨闌笙打斷,“沒有實錘的事,你也不要多想了,你還有別的事嗎?”
“午飯一起吃嗎?我去找你,你下午有空嗎?吃完飯我們一起去逛街?”
“不了,”墨闌笙踱步坐回到辦公桌前,把咖啡杯放回桌子上,整個人陷進辦公椅里:“我午飯約了人,不過,逛街倒是可以,下午2點之後吧,我們約個地方面。”
金鼎國際,傅氏集團旗下的奢侈品帝國。
墨闌笙試穿第三件高定時,突然被阮寧拽進水晶立柱後。
“笙笙快看!”阮寧捂著,眼睛瞪得像銅鈴,“那不是傅瑾梟嗎?他旁邊那是……蔣薇薇?!”
順著抖的手指去,墨闌笙呼吸一滯。
某高奢品牌服裝店,傅瑾梟正在幫蔣薇薇整理天藍子的肩帶,雖然面依舊清冷,卻不見半分不耐。
呵!還真是人生有驚喜啊!
阮寧攥著墨闌笙手腕的手不自覺收:“我說什麼來著?傅瑾梟就是背後的金主,他們兩個本就是藕斷連,你還不信,這下實捶了吧?”
墨闌笙的眼神晦暗不明,腔泛起酸。
跟傅瑾梟結婚這三年來,傅瑾梟從來沒有陪逛過商場。
唯一的一次,是結婚前試婚紗的時候,去了婚紗店。
他那天雖然上沒有說什麼,但那抿的雙和時不時皺起的眉頭,還是顯示出了他的不耐煩。
所以婚後,墨闌笙沒有提出過讓他陪逛街之類這樣的請求。
知道,傅瑾梟不喜歡。
原來,他或許只是不喜歡陪自己逛街罷了。
說話間,阮寧已經把拉到了一個碩大的裝飾後面,鬼鬼祟祟地探出頭:“笙笙,按照霸總文套路,白月回國,你這個正宮是不是不久後就要凈出戶了?”
墨闌笙一臉不解地看著:“你沒事吧?他出軌,我憑什麼凈出戶?我又不是苦戲主。
文小說看多了吧你?我告訴你,我也就是沒那實力,要不然,我非得讓他只穿著一條衩滾出去不可。”
阮寧撓了撓自己圓潤的小臉:“可.......小說里不都這麼寫的嗎?男主維護白月,為了白月各種主,最後主心灰意冷,什麼都不要凈出戶,遠赴國外,默默舐傷口.......”
“停,”墨闌笙抬手打斷了,“所以說,讓你看點無腦小說,多讀點世界名著升華一下自己。”
說著拿出手機,對準了不遠的二人。
阮寧了:“你干嘛?”
“錄像啊,如果有一天我跟傅瑾梟離婚,這個,就是我讓他穿著衩滾出去的證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