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院試皆由三年一換的學政和各省提督主考,各府州的長擔任院試的提調。還有教數名,負責監場。
排隊、點名、保結、檢查。一應與縣試府試大差不差。只更為嚴格。
檢查完畢,無替考、作弊者得門。領取座牌,按座牌坐。
進場之後,不得喧嘩,不得隨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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