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崎目閃了閃,含糊道,“這筆錢另有用,不能擅。”
作為軍費怎麼能擅呢,無非就是它不屬于日本政府,而是個人。
抗戰期間,日本從中國掠奪走約21000噸黃金,大部分被運回日本,用于支持日本的戰爭機和戰後重建,但也有一部分流日本皇室和財閥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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