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怡婷回到永安市場的第一晚,母親死了三個月的攤亮著燈。
整座市場已拉下鐵門,只剩走道安全燈。四十二號攤上方那顆黃燈泡卻亮得很暖,砧板洗過,刀架空著,電子秤徬放一碗還冒熱氣的燥飯。
先以為舅舅在等。
攤位後方走出一個短髮人,穿黑揹心和雨鞋,肩上扛著鋁梯。
「妳晚了四十分鐘。」
「妳是誰?」
「洪寶珍。三十九號,賣。」人用下指隔兩攤的鐵捲門,「妳媽代,妳回來盤貨那天,燈要開,飯要熱。」
怡婷看著那碗飯。母親陳麗珠死於清晨腦出,前一晚還在市場剁排骨。沒有等兒答應回來,便預先拜託別人留燈。
「我不是回來開攤。」怡婷說,「房仲明天看位置,能轉讓就轉。」
寶珍把鋁梯靠牆:「那飯趁熱吃。轉讓也要吃。」
沒追問,也沒勸。關燈前只說燈泡是換的,一百二,下次記得給。
怡婷在臺北做室設計,四十一歲,離婚兩年。母親過世後,理完告別式便回去趕案子。永安市場的攤位使用權、冷凍櫃和未結貨款,全由舅舅暫管。這次請五天假,目的很清楚:賣掉能賣的,簽放棄經營,把老傢也仲介。
燥飯吃到一半,在碗底看見一張摺好的紙。
紙上是母親筆跡:「怡婷,四十二號不能給阿明。欠寶珍四十六萬,攤留給妳扺。」
阿明是舅舅。
寶珍剛才說燈泡一百二,沒提四十六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