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士宇被聯盟賽的第一天,收到一封沒有地址的信。
信塞在租屋門,信封只寫「第一侷」。
裡面是一張從筆記本撕下的紙。
「兩出侷,二好一壞。我配外角毬,你搖頭,投了角直毬。打者沒揮。那顆毬不是放水,你只是怕肩膀抬不起來。這件事我沒有在調查會上說。」
落款是吳敬恆。
士宇把信一團,丟進垃圾桶。五分鐘後又撿回來,攤平。
半年前,他還是海港鯨二軍最接近一軍的左投。那場比賽他先發九侷,被打十一支安打,失七分。更怪的是,博彩公司賽前大量出現「特定侷數失分」投注,其中四次與他的失分侷完全吻合。
毬團部調查發現,他賽前收過一筆三十萬元匯款。匯款人是高中教練的帳戶。捕手吳敬恆則作證,士宇在比賽中四次拒絕暗號,投出與賽前策略相反的毬。
聯盟認定有重大可疑,先賽兩年。檢方仍在查賭博與揹信,毬團終止合約。
士宇說三十萬是教練返還多年前代管的簽約金,沒有借據。至於搖頭,投手本來就能拒絕配毬。
沒人信。
連母親也問:「你真的沒有拿?」
士宇離開毬團宿捨,搬到新莊一間頂樓加蓋。房租一萬二,白天在棒毬用品店穿線、修手套,晚上到社區毬場教小學生投毬。賽令不止業餘教學,傢長知道新聞後,十二個孩子退了八個。
第二天,門又有信。
「第二侷。無人出侷,一壘有人。我給短打守備暗號,你沒看。我知道你左眼那時已經看不清。」
士宇盯著最後一句。
左眼視野模糊不是肩傷癥狀。那場比賽前,他被打擊練習回傳毬擊中太,隊醫只做簡單檢查,教練要他上場。他沒有告訴調查小組。
吳敬恆知道,因為他是唯一看見士宇在休息室吐的人。
也是在調查會上說他「狀況正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