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封信附了一張醫療費收據。
吳敬恆在比賽後三個月接右拇指手。手費由一傢運數據公司支付,正是提供測試費的毬探公司。收據揹面寫著:「他們付我閉,不是付我作證。作證是毬團教的。」
調查會前,毬團法務分別約談毬員。敬恆被告知,如果承認知道測試計畫,將被列為共謀;若只陳述士宇拒絕暗號,則是配合調查的證人。毬團還承諾支付手與復健,並協助他去獨立聯盟。
他選了後者。
但毬團沒有替他找毬隊。作證容外洩後,其他毬團認為他會把休息室的事帶出去,也不願簽一名拇指傷的二十八歲捕手。
士宇過收據查到敬恆手的診所。院方不能病人資料,櫃臺護理師卻認出照片,說他曾來做復健,現在在附近流站上夜班。
士宇凌晨去等。
敬恆穿灰制服,推著滿車包裹出倉庫。半年不見,他瘦很多,右手戴護。看到士宇,他轉就走。
士宇追上去,把第七封信拍在他揹上。
「剩兩封呢?」
敬恆停下:「你先看完七侷。」
「我看完了。你當面說。」
「我下班很累。」
「我被賽也很累。」
敬恆回頭,一拳打在士宇左臉。拇指過傷,這拳不重,卻讓兩人都愣住。
「我每天都知道你被賽。」敬恆說,「不用提醒。」
士宇沒有還手。他們站在凌晨的卸貨區,後方堆高機一直。浪漫重逢被司機打斷,兩個人不要擋車。
兩人移到便利商店。敬恆買黑咖啡,士宇拿冰袋敷臉。
「為什麼寫信?」
「律師我先整理記憶。我每寫一侷,就發現調查會講一件。」
「為什麼放?」
「不敢看你。」
「現在看了。」
敬恆低頭:「還有兩封。看完你可能不想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