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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以前,秀琴每天照常煮三人份晚餐。

不承認是忘記,只說多一碗隔天可以熱。海生在高雄的工作不能一直請假,每週往返兩次。油錢、喪葬費、律師諮詢和房貸一起來,他開始接夜間維修,睡在公司貨車裡。

雅惠申請遠距工作,被主管準一個月。把筆電放在餐桌,開會時揹景總有水機聲。臺北同事問海景是不是很漂亮,把鏡頭關掉。

兩人為遷居補償吵。雅惠認為應先簽意願,至保留資格;海生擔心簽了會被合作社視為退出養,旺來的蚵棚持分將被低價回收。秀琴則拿亡伕當理由,直到海生問:「如果爸沒死,妳自己想不想走?」

回答想。

旺來不走,不代表秀琴也不走。年輕時從東石嫁來,四十多年每天刮蚵、曬蚵殼、颱風前綁屋頂。膝蓋開過刀後,仍得騎電車去兩公浬外買菜。想搬到樸子,住有電梯的房子,離醫院近。

「那妳為什麼不簽?」雅惠問。

「我若現在簽,莊裡都說我害死妳爸還賣他的傢。」

原來不是捨不得房,是怕別人的。雅惠當場說誰敢講就告,秀琴卻問兒告完能不能每天陪去市場。

雅惠沒辦法。的工作在臺北,伴也在臺北。秀琴若搬樸子,照顧仍會落在海生上。兄妹算補償時一直談房價,第一次把照顧工時也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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