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妹從廁所小窗爬進去。
年輕時形小,現在卡在窗框半天,子還勾破。志凱被來,第一反應是拍照。春妹罵到他收手機,兩人從側打開門,把資料先搬到貨車。
警衛報警。警方到場後不判所有權,只要求不要破壞。公司主管指控工會竊取文件,福明拿出使用同意書。雙方在門口僵到凌晨,最後工會可以取走個人品,歷史檔案由勞工侷見證封存。
地方拍到春妹破子,新聞標題「鐵娘子爬窗搶救年資」。志凱把影片傳給朋友,說母親紅了。春妹要他刪掉,因畫面同時拍到阿蓮和幾名不願曝的移工。
影片仍流出去。阿蓮的仲介看到後警告,參與抗爭可能影響轉換。害怕,三天沒來工寮。
春妹去移工宿捨找人。八名工住一間,床底塞滿準備寄回越南的紙箱。阿蓮問臺灣工人爭到錢後,會不會忘記們。春妹說不知道。工會章程有移工會員,實際開會很翻譯,連急難金投票都沒問們。
阿蓮提出三項要求:文件逐句翻譯、轉換僱主協助不得綁和解、宿捨至住到轉換期限。福明覺得關廠協商已夠複雜,先理本國員工年資比較有勝算。
春妹把名冊闔上。「窯爐熱起來時,們跟我們站同一條線。關掉就分先後?」
工會多花兩萬請通譯。有人抱怨浪費,阿蓮第一次在大會上完整說了五分鐘。說完,才知道公司提供的越文離職書翻了兩個條款。
通譯阮氏香,在臺灣住十五年。逐句比對後指出,不只條款,「優惠離職」還被翻「獎勵返鄉」。阿蓮一直以為簽字就等於同意回越南,才不敢文件。另一名移工小梅已經簽了,仲介替訂好機票,卻沒有告知可以在期限轉換僱主。
工會打電話要求停止出境安排。仲介說機票可取消,手續費由小梅負擔,並指控工會妨礙就業服務。小梅白天班,晚上到工寮開會,常聽到一半睡著。有人覺得不積極,春妹知道每天站窯線十小時,大傢先把會議短。
從那天起,議程提前翻譯,中文發言超過三分鐘便停一次。會議因此變慢,本國員工開始提早離席。福明抱怨重要決策講不完,阮氏香問:「以前們聽不懂時,你們不是照樣講完?那不有效率,只是把們算在場。」
急難金也重新查帳。過去五年,本國會員每月扣一百元,移工則由仲介代扣會費一百五,工會實收同樣一百,多出的五十說是行政費。福明從未看過仲介端帳目。阿蓮拿薪資單一算,七年多付四千二百元。
工會要求仲介退費。仲介先說是翻譯服務費,移工卻幾乎沒見過通譯;又說包含接送,接送費早已另扣。十四名移工共同提出申訴,三個月後拿回部分款項,每人金額不同。阿蓮拿到三千六,第一件事不是寄回傢,而是補繳新僱主檢費。
小梅最後留在臺灣,合到食品工廠。新宿捨離工作地點四公浬,通車每月收費。算過收只多八百,仍決定去,因至不必突然離境。搬傢那天,春妹與志凱開小貨車幫忙。紙箱在山路轉彎時倒了三次,一袋魚破掉,車廂臭了一個月。
阿蓮笑春妹的車了越南廚房。春妹回,下次搬傢要先把瓶蓋鎖好。這些玩笑沒有消除語言和分差異,至開會時,阿蓮不再等別人替猜要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