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調解有了方案。
方案送到工寮後,律師先做個人試算。每人收到一張表,填年資、轉籍勞金、未休假與預估給付。表格一發,大傢才發現「同一方案」對不同人完全不是同一回事。
做了三十四年的老吳若接,可多拿九十萬;做十二年的玲因轉籍後才進廠,只多兩個月;已簽優惠離職的人必須先退回款項,才有資格加
本章瀏覽完畢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感謝您的反饋,該問題已經修復,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
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感謝您的支持!
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email protected]
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
請不要擔心,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